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略)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万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5日—8月**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项目名称:(略)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万吨/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略)
建设项目概况:(略)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万吨/年建设项目位于宣州区水东镇东胜村,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年5月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矿山开采、矿石破碎及配套辅助工艺,本项目在原有采场基础上扩大采矿范围,矿区总面积0.**km2,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水平分台阶自上而下开采,采场台阶高度**米,开采标高+**.**m~+**m,矿山计算服务年限**.**年(含基建期2年),年开采加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万吨。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气:严格按照《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山开采。矿山开采采用湿式作业,露天采场配置洒水车及雾炮机,对矿区地面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强化运输车辆冲洗保洁,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加强工业场地矿石破碎粉尘治理,按要求安装固定喷淋抑尘装置,矿石加工进出料、输送、破碎、筛分、整形等环节产生的含尘废气按《报告书》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废气排放分别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相关限值要求。按《报告书》要求自露天采场、临时堆场及工业场地范围设置**m(略)应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建筑。
废水:(略)安徽省宣城市东胜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报告书》有关要求,规范建设集水沉淀池,对露天采场、临时堆场、工业场地汇水及生产废水分别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及绿化等。暴雨期间矿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矿区平面布置,对矿区及工业场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及消声等降噪措施,严禁夜间爆破,合理安排作业和车辆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减少鸣笛,降低对周边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按《报告书》要求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力度,剥离表土、沉淀池沉渣等用于矿山复垦绿化,废石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生态保护:合理布置矿区平面,矿山开采和其他活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有关要求,同时尽量减少露天作业面积,降低环境影响。矿山在服务期满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生态恢复。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