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群众举报环境问题 | ||||
序号 | 举报内容 | 落实情况 | 回复情况 | 法定代表人 |
1 |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人民路1号在阿里巴巴平台,输入特定关键词“通心铅坠 水滴铅坠”和选择相关地域可以查找污染作坊。https://(略)/?__removesafearea__=1&src_cna=ZoTGINZeNn8BASQIhD7WdRMP | 一、基本情况 经查,您反映的渔具厂加工铅坠环境问题,是在网上平台搜索出来的;提供的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人民路1号,实际是界首市市政府的位置。 二、调查处理情况 您举报的信息是网上搜索的,未提供企业的位置、名称、和负责人等信息,您提供的地址是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人民路1号,是界首市市政府的位置,您提供的四张照片也无企业位置和相关信息。无法进一步调查核实。 | 我分局执法人员陈邦军6月**日下午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微信向您反馈,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
2 | 安徽省(略)污染环境。朱大行政村朱西自然村**号 |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略)位于界首市王集镇朱大行政村朱西自然村**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略),法人:朱银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2REBRH**,在王集镇朱大行政村自家住宅院内,公司有三个大棚,约**平方米,堆放有大量路亚渔具,有6名工人进行分类包装,进行电商销售。现场无生产设备和加工工序,所有渔具都是外购,仅从事网上销售渔坠,该公司污染环境的问题,属举报不实。 | 因举报人电话多次联系无人接听,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朱银贯 |
3 | 转阜阳**——界首市大黄镇居民反映关于河水受到污染需要帮助检测的问题界首市大黄镇筛子李行政村孙庄居民来电反映: 使用河内的水进行灌溉农田,导致农作物(玉米)生长缓慢、出现干枯的情况,市民表示河水发绿,受到污染,才会导致农作物干枯,故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河水受到污染的问题,希望由相关部门帮助检测。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地点为南八丈河界首市大黄镇筛子李行政村孙庄村段。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河水灌溉导致农作物(玉米)生长缓慢、出现干枯的情况”的问题,**年6月**日,我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大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南八丈河界首市大黄镇筛子李行政村孙庄村段进行现场调查,经排查,南八丈河界首市大黄镇筛子李行政村孙庄村段附近无企业,现场检查时大黄镇筛子李行政村孙庄村闸口处于关闭状态,该河段河水水体清澈,现场无明显异味,我分局对该河段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指标数据显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Ⅳ类水体标准。针对群众反映“河水灌溉导致农作物(玉米)生长缓慢、出现干枯的情况”的问题,建议转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核查分析原因。 | 我分局执法人员于**年6月**日拨打举报人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表示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
4 | 转阜阳**——界首市新马集镇居民反映河水污染导致玉米枯死的问题界首市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前刘窑自然村居民来电反映:其种植的玉米使用河水灌溉,现玉米枯死,市民表示河水受到污染,故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河水污染导致玉米枯死的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地址位于界首市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前刘窑村西蒲沟。 二、调查处理情况 **年6月**日,我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工作人员对新马集镇前刘窑西蒲沟河段进行现场检查。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略)对群众反映的前刘窑村西蒲沟进行采样检测。6月**日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显示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6月**日,我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会同新马集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刘窑村西蒲沟段开展全面排查。经排查,西蒲沟该段沿岸无工业企业,未发现居民生活污水排口。排查河道两侧发现有少量秸秆、生活垃圾。6月**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该河段进行后督察,秸秆及生活垃圾已清理。 下一步,我局已将该河段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加强西蒲沟等相关水体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水体水质变化;同时,建议属地政府结合河长制落实河流水环境常态化管护,结合水资源合理利用科学调度闸坝,保障基本生态流量,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群众反映的“河水灌溉导致玉米枯死”的问题,由于影响农作物生长原因复杂,通常涉及到生物、人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议将此问题同时转农业部门开展调查,以确定具体原因。 | 我分局执法人员于**年6月**日拨打举报人电话,因举报人当时有事所以无法将调查情况告知,**年6月**日、**日再次拨打举报人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
5 | 界首市农作物浇灌河水后发黄枯死,新马集镇刘窑村村民反映用东浦沟河水浇灌后庄稼受损发黄。 |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网民反映的浇灌河水实际为界首市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前刘窑村西蒲沟北段,该段河流位于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后刘窑桥至前刘窑村奉天寨桥之间,全长约1.6公里,水面宽约3米,水体清澈,无感观变化,部分区域水草生长茂盛。经查,西蒲沟北段上游与界亳河交汇处筑有拦截坝,上游距拦截坝长约**米为干涸河床,下游前刘窑村奉天寨桥下为干涸河床,导致该段河流为不流动水体。 二、调查处理情况 6月**日,我分局委托第(略)对网民反映的种植地新马集镇前刘窑北地西蒲沟、后刘窑西蒲沟进行采样检测;6月**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附后),检测数据显示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6月**日,我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会同新马集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网民反映的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前刘窑村西蒲沟北段开展全面排查。经排查,西蒲沟北段沿岸无工业企业,未发现居民生活污水排口。排查河道两侧发现有少量秸秆、生活垃圾。6月**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该河段进行后督察,秸秆及生活垃圾已清理。 综合以上调查及水质检测情况,针对农作物浇灌河水受损发黄原因,按照职能分工,我分局以界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拟文移交界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新马集镇西蒲沟刘窑段农作物浇灌河水受损发黄原因调查的通知》,要求其对农作物浇灌河水受损发黄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 下一步,我局已将该河段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加强西蒲沟等相关水体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水体水质变化;同时,建议属地政府结合河长制落实河流水环境常态化管护,结合水资源合理利用科学调度闸坝,保障基本生态流量,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由于网民未留联系方式,我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无法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其反馈。 | |
6 | 转阜阳**——界首市新马集镇刘窑村委会后刘窑村居民来电反映村庄里面沟塘的水被污染问题界首市新马集镇刘窑村委会后刘窑村居民来电反映:村庄里面沟塘水被污染,使用沟塘里面的水浇灌农作物,农作物已经死亡,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并处理村庄里面沟塘的水被污染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地址位于界首市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后刘窑村西蒲沟。 二、调查处理情况 6月**日,我分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会同新马集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新马集镇刘窑行政村后刘窑村西蒲沟段开展全面排查,西蒲沟该段沿岸无工业企业,未发现居民生活污水排口。6月**日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略)对新马集镇前刘窑村西蒲沟南侧采取水样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数据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V类标准(V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针对群众反映的“沟塘灌溉导致农作物死亡”的问题,由于农作物生长通常涉及到生物、人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原因复杂。 下一步,我局已将该河段纳入重点监管区域,加强西蒲沟等相关水体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水体水质变化;同时,建议属地政府结合河长制落实河流水环境常态化管护,结合水资源合理利用科学调度闸坝,保障基本生态流量,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我分局执法人员于**年6月**日拨打举报人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
7 | 转阜阳**——界首市纵联领御业主反映楼上住户每天夜间噪音扰民问题界首市纵联领御业主来电反映:近两年时间楼上住户每天夜间时间打牌喝酒,产生严重噪音,多次报警后以及向物业反映未得到解决,市民对此不认可,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近两年时间楼上住户每天夜间时间打牌喝酒,产生严重噪音,多次报警后以及向物业反映未得到解决,市民对此不认可”问题,我分局安排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夜间噪音扰民(如高声喧哗、争吵等)处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夜间(通常指晚**点至次日6点)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生活,经劝阻不改的,可处警告或罚款。因打牌喝酒是居民偶发性噪声,不是工业企业噪声,无检测依据和标准。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
8 | 界首市任寨乡亮集村 | 一、基本情况 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网址和定位地址,系界首市任寨乡亮集行政村,周边未发现渔具加工点。 二、调查处理情况 **年6月**日我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地址对界首市任寨乡亮集行政村进行排查并走访了周边多位村民,均表示该地址周边无渔具加工点。针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下一步我分局将配合属地政府加大监管频次,定期进行巡查。 | 因举报人电话多次联系无人接听,故我分局无法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如有疑问,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
9 | 转阜阳**——界首市光武镇苗桥村梁庄市(略)噪音扰民的问题界首市光武镇苗桥村梁庄市民来电反映:本村(略),每天晚上**点之后粉碎机产生噪音扰民,市民诉求,希望帮助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略)位于安徽省界首市光武镇梁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X3,法定代表人梁文峰,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略)年产**吨废旧塑料颗粒、片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年8月**日经界首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年6月**日验收合格,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由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发证,有效期自**年1月**日起至**年1月**日止。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家龙塑胶粉碎机噪音扰民问题,**年6月**日我分局执法(略)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不涉及粉碎工艺,无粉碎机,现场未发现其他易产生高频噪声的生产设备。 | 我分局执法人员已于7月3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信访人反馈,信访人表示知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梁文峰 |
** | 转阜阳**——环保不达标,消防不达标,加上税务问题,请严查 (略)法人谢土军,违规生产颗粒,环保不达标,没有消防设施,存在税务问题,拖欠材料款问题,去年已投诉,未解决,包括照片视频已发,他们说找不到,我在地图上给一下位置。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略)。该公司位于界首市光武工业园区繁兴四路,法定代表人谢士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2MX0EMXW,经营范围:塑料颗粒、塑料制品加工、销售。(略)年产**吨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于(略)通过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界环行审〔**〕**号);(略)年产**吨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于**年6月1日通过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界环行审〔**〕**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略)MA2MXOEMXWO**R。 二、调查处理情况 **年6月**日,我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光武科技园管委会工作人员(略)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建设有四条塑料颗粒生产线,一条废旧塑料清洗线,废气处理工艺为电捕焦油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m 高排气筒。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一条废旧塑料清洗线未生产,一条塑料颗粒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针对群众反映的“去年已投诉,未解决”问题,经查询我分局环境信访登记记录并电话联系举报人证实,**年度该举报人未向我分局投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没有消防设施,存在税务问题,拖欠材料款”问题,该问题不属于我分局职能范围,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下一步我分局将加大监管频次,定期进行巡查,切实消除环境隐患。 | 我分局执法人员于**年7月1日、2日拨打举报人电话,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 谢士军 |
2025年6月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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