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白城市通榆县鸿兴镇绿化村 | (略) |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1座混凝土搅拌站,辅助工程包括1间办公室、1间工人休息室、1间实验室,储运工程包括1座原料堆场、2个水泥储罐、1个粉煤灰储罐、1个矿粉储罐、2个减水剂储罐、1座三级沉淀池、1个防渗旱厕,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为**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 **t,湿混砂浆**t。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暂放于生产车间,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减少超载,减少停车怠速时间;加强通风,要求焊接工人技术熟练,减少焊接时间。运营期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7%)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储罐粉尘经罐顶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罐顶呼吸孔无组织排放,处理效率**.7%。原料堆场、转运、装卸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四面设置高于堆场1m的围挡,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处理效率**%。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设备清洗废水通过砂水分离机分离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噪声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取在各产噪设备上安装减振垫等基础减振,同时风机加装消声器,加隔音罩以及对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包装物、废钢料、废石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可回收垃圾外卖至废品回收站,(略)回收。 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固体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用于道路铺设。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检查维修减水剂罐防止泄漏,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围堰作为泄漏收集装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以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K≤1×**-7cm/s。其余厂区均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硬化面积为**m2。地面硬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及混凝土材料,场地平整,地面强度和韧性应达到运输道路要求。 (6)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不在大风天进行土石方作业,挖方临时堆存在厂区内时采用苫布遮盖,在降雨天气来临前及时清运,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硬化或绿化,减少水土流失量。 | 吉(略) |
(拟审批公示)通榆县桐涵建筑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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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略)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略)(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