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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WR** | 黄江镇田心社区 | **.**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R2二类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年、 商服用地**年 | 1.0<R≤2.3 | M≤**% | ** | ** |
(一)1. 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 成交后**日内由黄江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略)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
(三)规划建设要求:1.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4日前开工,在**年4月4日前竣工。
(四)若宗地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黄江镇,则竞得人须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在东莞市黄江镇注册成立(略)开发建设该地块,(略)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东莞市黄江镇缴纳,由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在本宗地建设过程中,竞得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建设,也不得通过股权转让、变更竞得人实际控制人等方式转让土地开发建设权利。竞得人及其关联方不得有任何实质违反本条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下签署违反本条约定的股转合同等任何变相违约变更股权的行为)(由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一所独立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个班的幼儿园给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具体要求按《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执行,并由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须在宗地内无偿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同时应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平方米的标准落实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予以明确(具体要求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并由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本宗地为黄江镇政府统筹安置房项目用地,所建物业由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购买用于统筹安置使用(住宅、商业物业和停车位等安置物业补偿对象由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指定,宗地竞得人需配合补偿对象进行产权登记)。住宅和商业物业设定购买价格为(略)/平方米,产权车位设定购买价格为(略)/个(即本地块总回购款=住宅和商业物业计容建筑面积**.1平方米×(略)+回购产权车位数量**个×(略)),若经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确定产权停车位超出**个的,须无偿移交给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人防车位、室外工程、附属设施及园林等不计容部分由宗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与住宅和商业物业同期同步移交),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等法定权益归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所有。地块建设要求、交付标准、缴纳税费、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要求按照《回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执行(由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监管)。
(九)本宗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户型、面积、套数、位置、室外工程及园林等)需要充分征求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在报建前(即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前)取得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且不得擅自修改。
(十)竞得人应自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提供书面安置住宅户型配比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整体交付(指宗地竞得人收到项目整体交付确认函)。
(十一)本地块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和再生产品应用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十二)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4个工作日内先与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签订《回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移交监管协议》(由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略)((略)、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略)(略)(略);
(三)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号)规定;
(四)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竞买:(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若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ggzy.(略)/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9月2日**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年8月**日9:**至**年9月4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WR**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年 8月5日
附件: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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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pdf | (略) **:**:** |
建设用地交地通知书.pdf | (略) **:**:** |
地块宗地图.pdf | (略) **:**:** |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pdf | (略)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pdf | (略) **:**:** |
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pdf | (略) **:**:** |
位置示意图2.pdf | (略) **:**:** |
位置示意图1.pdf | (略) **:**:** |
6.jpg | (略) **:**:** |
5.jpg | (略) **:**:** |
4.jpg | (略) **:**:** |
3.jpg | (略) **:**:** |
2.jpg | (略) **:**:** |
1.jpg | (略) **:**:** |
**WR**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pdf | (略) **:**:** |
资格审查文件.zip | (略) **:**:** |
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pdf | (略) **:**:** |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移交监管协议.pdf | (略) **:**:** |
回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pdf |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