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略)年产**万台套激光焊接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5日-**年8月**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年产**万台套激光焊接板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镇融合大道河南鸿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4号厂房 |
(略) |
(略) |
项目位于祥符区西姜寨镇融合大道河南鸿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4号厂房,主要年产**万台套激光焊接板,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废气。切割、焊接废气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专人清掏定期肥田,待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至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