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县域医共体**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共享中药房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县域医共体**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宁县县域医共体**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新建门急诊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为多层公共建筑。主要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年,设置床位数**张。主要设置急诊科、中药房、西药房、功能科、采血室、标本收集室、内科门诊、外科门诊、骨伤推拿科门诊、门诊手术室、皮肤科、口腔科、眼科、骨伤推拿科住院病区等科室。新建污水处理用房,地上加药间、在线监测站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一层,层高3.6m。(2)改扩建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位于现有院区院内,地上一层,层高5.1m,建筑高度6.3m。在原有的门诊住院综合楼中西药房处改建建筑面积**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括数字立体仓储区、智能调剂区、智能药区、物流配送等功能区域。(3)配置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设备改扩建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配置智能调剂设备、自动化煎药系统、中药颗粒调配系统等设备**件(套),总价(略)(各项数据和设计标准参照初步设计文本说明部分);
2.2交货地点:(略);
2.3交货安装期:**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所列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的全过程及保修期等监理服务;
设备标段:配置智能调剂设备、自动化煎药系统、中药颗粒调配系统等设备**件(套)。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其中:
施工标段:中宁县县域医共体**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中宁县县域医共体**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监理
设备标段:中宁县县域医共体**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共享中药房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共享中药房设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若为销售代理商投标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起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略)-(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宁县中医医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李波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高雪梅、刘涛、朱静、黄晓玲、李静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