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略)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繁峙县岩头乡甘泉村东南**m | (略) | (略) | 新建两条混凝土生产线,总生产能力8.5万方每年;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2套,建设原料库、配料系统、办公区及其他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施工扬尘防治等措施;各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要求砂石原料库全密封,库内安装可覆盖全库的喷雾洒水装置,车辆出入口加装自动感应卷帘,无车辆出入时保持关闭状态;配料系统和搅拌楼产生的废气共同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标后经**m高排气筒达标;6个粉料筒仓仓顶均配套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达标后经**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运输出厂道路全部硬化并配套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厂区内建设洗车平台和冲洗废水收集池。 3、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置后排入容积为**m3的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搅拌用水;在厂区出口处设置1个长**m的全封闭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废水进入**m3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搅拌用水;盥洗废水就地泼洒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掏。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产噪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消声隔声、定期维修、优化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要求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除尘灰、沉淀沉渣、搅拌机洒落物回用于生产;废弃试块、废混凝土收集后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要求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8、认真履行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9、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1.**t/a。 **、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略) (略) | |||||||
公示时间:**年7月**日-**年8月4日(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