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年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年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家属楼、鑫盛绒都A区等**个居民小区共**户居民的老化燃气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更换室外物联智能燃气表**个并设置带锁表箱,拆除更换室外燃气调压箱**个并设置燃气调压箱流量压力监测装置,改造小区内燃气井,设置燃气泄露检测装置,配备1套车载天然气泄漏巡检装置及系统等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工期:**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灵武市**年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冯岩婷 联 系 人:杨茂森
电 话:(略) 电 话:(略)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