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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斯创科技(温州)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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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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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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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斯创科技(温州)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温(略)

项目地点:(略)(云斯创科技(温州)产业园内)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为云斯创科技(温州)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占地面积**m2,设计处理规模为**m3/d,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中表1其他企业排放浓度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1中的B级标准限值)后纳入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情况

环境要素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厂界最近距离/m

大气环境(边长5km矩形)

1

联源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北侧

**

2

带溪小学

文化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3

腾溪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侧

**

4

南陀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南侧

**

5

居民住宅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北侧

**

6

大溪边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7

霞山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南侧

**

8

塘溪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侧

**

9

平棋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凤湾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南侧

**

**

雅屿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南侧

**

**

腾溪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腾蛟堡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昌荣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腾蛟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岱山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龙腾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金田社区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碧源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驷马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西北侧

**

**

北溪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北侧

**

**

山边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北侧

**

**

硐桥头村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东北侧

**

**

规划居住用地1

/

/

二类区

西南侧

**

**

规划居住用地2

/

/

二类区

西南侧

**

**

规划居住用地3

/

/

二类区

西南侧

**

声环境(R=**m)

/

/

/

/

/

地表水环境

鹤溪

水体

水质

III类

北侧

**

地下水环境

/

/

/

/

/

土壤(R=**m)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收集的废水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臭气产生量不大,根据分析,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排放限值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四周厂界预测值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固废影响: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本项目收集的废水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污水及污泥处理区均等进行加盖密闭集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对厂区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的臭气通过**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厂区设危废临时贮存区,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在各建筑物内、工艺装置区等配置适量的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灾及小型火灾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建设地点评价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略)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9

公示单位:温(略)

公示日期:**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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