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5日-**年8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略)-(略)(传真)、(略)。电子信箱:(略)。
通讯地址:(略)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永德县永康镇砂石加工园区项目 | 永德县永康镇鸭塘村旁 | 临沧(略) | (略) | (略)部分已建厂房,租用面积**m2,建设原料堆放堆场、成品堆场、洗砂废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1条砂石料生产线。 | 1、项目筛分、破碎均为湿法工艺,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给料粉 尘、堆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①给料粉尘:给料工序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原料给料过程中会产生给料粉尘,在给料口设喷淋系统,粉尘经喷淋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 经大气稀 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②筛分、破碎尘:筛分、破碎工序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 筛分、破碎过程会产生粉尘,在筛分机、破碎机设置洒水喷头, 粉尘经喷淋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 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③堆料粉尘:原料及成品堆存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原料及 成品堆场设置在密闭生产厂房内,仅留出入口,车间内采取洒 水降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 环境影响较小。④皮带运输粉尘:皮带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皮带设置 在密闭生产厂房内,经喷雾降尘、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⑤运输扬尘: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车辆采取遮盖措施,道路经洒水降尘后,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⑥汽车尾气:运输车辆会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HC化合物、NOx,呈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干化渗滤液、 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①洗砂废水,干化渗滤液,经三级沉淀池(容积为**m3)沉淀后回用于洗砂;②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为**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③初期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m3)沉淀处理后晴天回用于厂区晴天洒水降尘;④生活污水经租赁厂房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 3、运营期主要产噪声源为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 振动筛、整形机、洗砂脱水回收一体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报告表》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限值。 4、泥砂收集后暂存于干化池内进行干化,生产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内,泥砂与生产车间沉降 粉尘一起定期外售制砖企业;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弃含油 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m2),并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2 | 凤庆县雪山镇光伏发电项目**kV送出线路工程 | 临沧市凤庆县雪山镇、洛党镇,云县爱华镇,起于凤庆县雪山镇光伏**kV升压站,接入洛党镇桃花光伏**kV升压站。 | 云绿能(凤庆)(略) | (略) | 项目新建**kV线路1回,起于凤庆县雪山镇光伏**kV升压站,新建1回**kV架空送电线路接入洛党镇桃花光伏**kV升压站,线路全长**.1km(凤庆县境内**.6km,云县境内**.5km),全线采用自立式单回路角钢塔**基,其中**基转角塔,占**.**%;**基直线塔,占**.**%。线路采用单回路三角排列架设,电压等级为**kV,线路导线截面为**mm2,系统通讯随新建线路同步架设**芯OPGW光缆。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物料堆放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砂石材料应集中堆放,周围进行围挡,并采取覆盖措施,粉状物料堆放在盛料斗内,并用防尘布覆盖。(2)加强物料运输管理,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保持运输道路清洁,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控制扬尘污染。(3)道路及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增湿作业,采用洒水降尘等有效方式抑制扬尘,开挖土方时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4)合理组织施工,土建工程一次建成,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平整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村民住房作为施工生活用房,仅施工时驱车前往施工现场,不在施工区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废水随当地村民的污废水一同处理,进入租住民房的旱厕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2)加强施工管理,跨越河流段线路临时施工点尽量远离水体,禁止将废渣和建筑垃圾弃入水体,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河流清洗车辆器具等行为。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检修和维护,避免漏油。(3)线路工程施工废水量较少,采用水桶收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严格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沿线水体。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和施工方式,尽量将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安排在远离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区域外,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次日**:**)施工,严禁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3)尽量采用低`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维护保养施工器械,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减振降噪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环境保护允许的范围以内。 (四)固体废物 (1)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民房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材废料由施工单位分类收集,可回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临时堆放于施工区,由施工车辆下班离开施工场地时,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材料处置场所处置,不随意丢弃。(3)线路工程土石方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单个塔基处挖方量较小,塔基处开挖的下层土用于基础回填、平铺于塔基的连梁内或垄高于塔脚周边,使塔基区域形成龟背状,有利于自然排水;表土用作塔基下及塔基周边复耕和绿化覆土。则线路工程开挖的土石方全部被回用,项目土石方全部合理处置,无弃土石方。 (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2)本项目新建**kV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项目输电线路架设严格按照《**kV~**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规定以及本次环评预测结果执行:**kV导线距地高度在非居民区≥6.5m、居民区≥9.5m;**kV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6.0m、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5.0m。(3)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及该处实际线高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深入而有所变化,后续设计、施工中应通过控制标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的要求。 二、运营期主要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2)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二)噪声防治措施 (1)随着电气设备长期运行,加强巡线,检修维护,防止部件老化引起电晕噪声开展线路声环境监测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监测,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类区标准要求。(2)加强线路沿线巡查与宣传,确保线路电力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住房、学校、幼儿园、医院、厂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避免环境纠纷。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不会产生生活垃圾;(2)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废旧绝缘子、金属具等,产生量较少,由运营单位全部收集并回收。针对该部分固体废物规范化收集的问题,禁止随意丢弃与堆放。 (四)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运行期应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意识宣传,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2)线路验收时,对线路断面、敏感目标进行工频电磁场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的限值要求。(3)对沿线附近居民定期进行电磁影响培训及宣传活动,让周边居民对电磁辐射影响有正确的认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