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1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市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通讯地址:(略),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公示期 | 环评文件、承诺书 |
南昌市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 | 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青山湖区、南昌县、青云谱区 | 南昌市建设投资(略) | (略) | (略)至(略) | 南昌市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解压密码:**)高新大道快速化改造告知承诺书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