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月 **日至 (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略),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从化区太平镇屈洞中学街**号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略)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屈洞中学街**号,主要采用投料、混合搅拌、检验、分装等工序从事防水涂料、瓷砖胶、防水干砂浆的生产,年产防水涂料**吨、瓷砖胶**吨、防水干砂浆**吨。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排气筒(DA**)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气筒(DA**)排放的NMHC、TVOC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排放标准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区限值。(三)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