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川镇新田村、大田社区通寨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野马川镇新田村、大田社区通寨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赫章县野马川镇人民政府,根据赫财基【**】**号,赫发改【**】**号,赫财评备【**】**号文件备案,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野马川镇新田村、大田社区通寨路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略)
3、项目规模:新田村通寨路设计全长**m,其中新田村新田组周遵学户旁至河沟组游光跃户门口通寨路长**m,赫六高速搬迁点通组路**m,新田村永利组通组路**m。设计时速采用**km/h,道路宽度为4.5米。设计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采用**cmC**混凝土面层、**cm级配碎石垫层。
大田社区通寨路改造全长**m,道路宽度为3.0~5.5米,设计时速采用**km/h,设计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内容为现状路面改造,增设错车道5个。
4、本项目最高限价(元):¥(略).(略)。
5、工期:7个月。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或**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公路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松林社区)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售价:(略)/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赫章县双河街道解放路)。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赫章县野马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