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略)**万套镜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4日-**年8月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隆昌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万套镜座建设项目 | 内江市隆昌市红光工业园区隆纳高速公路出口北侧 | (略) | (略) | 年产**万套镜座 |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采取施工现场封闭并架设围墙、道路硬化、车辆限速覆盖并进行出场冲洗、定期洒水清扫、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建材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堆场覆盖、大风天气不作业、湿法作业、定期维修保养施工车辆和机械等措施。 (3)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方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弃土石方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 (4)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不施工、车辆限速禁鸣、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整机水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垃圾房冲洗废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隆昌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熔炉废气、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喷淋塔冷却降温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设备密闭,打磨、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各工序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注塑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送至楼顶排放;采取预处理池加盖密封、垃圾桶定期清理等措施控制恶臭。 (3)噪声:采取夜间不生产、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 (4)固废: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金属废料(不合格压铸件、不合格产品、金属渣、边角料不含切削液等)、抛丸布袋除尘金属粉尘、废塑料及不合格塑件外售废品收购站;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介质、过滤渣由供货商回收;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熔炉和压铸工序除尘颗粒物、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炉渣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1.隆昌县行政审批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FGQB-**号)同意备案。 2.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内江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建设。 3.已取得隆昌市行政审批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YG**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