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浙**执恢**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年9月4日**时至**年9月5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http://(略)/law_court.htm?spm=a**w.(略).0.0.Ux**VX&user_id=(略)**,法院账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进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钱塘区和达城6幢1单元**室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本次标的物为钱单独所有的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和达城6幢1单元**室一处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4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范围包括该处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已腾空。
根据物业查询,标的物于**年1月至**年6月合计欠缴物业费及能耗费为(略)(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确认为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公告图文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实际看样,对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杭州司法房交易税费表 | ||||||||
房屋类型 | 买方身份 | 房主身份 | 买方所需承担税费 | 卖方所需承担税费 | ||||
契税 | 印花税 | 增值税及附加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 |||
住宅 | 个人 | 个人 | 1、家庭唯一住房:**平方及以下:1%,**平方以上:1.5%。2、家庭第二套住房:** 平方及以下:1%,**平方以上:2%。3、其他:3% | 无 | 1、住房满2年,免征; 2、住房未满2年,全额5.3% | 1、满五年唯一住房,免征。 2、以上任一条件不满足,成交价3%或差额**%。 | 无 | 无 |
企业 | 个人 | 3% | 万分之五 |
特别提醒:
根据(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杭州市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1、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2、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其他详情:
1、标的物概况
本次标的物为钱单独所有的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和达城6幢1单元**室一处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4平方米,本次估价的范围包括该处住宅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满足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2、标的物基本情况
1)权益状况:
依据(略)查询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BJFJ**-**),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利状况:
权利人:钱;
不动产坐落:和达城6幢1单元**室;
权证号(证明号):浙(**)杭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权利状态:现状;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4.4平方米;
宗地号:(略)**GB**;
使用期限:(略)至(略);
登记日期:(略);
限制信息:不动产:有查封,有抵押;
附记: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抵押权利人:(略)杭州市庆春支行,债权数额:**.4万,登记时间:**年3月**日。
(2)历史缴纳税费情况
根据估价人员查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显示,标的物已按规定办理涉税事务,标的物产权明晰、合法。
(3)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居住权及异议状况
根据(略)查询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BJFJ**-**),标的物他项权利状况、查封、居住权及异议状况如下: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略)杭州市庆春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略) | |
登记日期 | (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略)起(略)止 | |
附记 | 担保范闱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金民强 | 登记证明号 | 浙(**)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一般抵押 | 债权数额 | (略) | |
登记日期 | (略)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略)起(略)止 | |
附记 |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保**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民诉前调**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上 | |||
查封机关 | 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保**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民诉前调**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闽**执**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保**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
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鄂**执**号 | ||
查封期限 | (略)起(略)止 | |||
查封机关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
居住权状况 | 无 | |||
地役权状况 | 无 | |||
异议状况 | 无 |
根据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标的物无租赁权、相邻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4)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为自用状态。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钱塘区和达城6幢1单元**室;
建筑面积: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面积**.**平方米,分摊面积**.**平方米;
用途:住宅;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
楼层:房屋总楼层为地上**层,地下2层,标的物为地上第**层;
建成年份:**年;
层高:净高约2.7米;
建筑功能:标的物日照、通风、采光、防水、保温、隔热等功能较好;
建筑外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现代风格,外观一般,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一般;
朝向:朝南;
空间布局:户型结构为两室两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装饰装修:标的物入户门为普通防盗门,餐、客厅地面为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顶部石膏板吊顶;卧室地面为地板,墙面为墙纸,顶部刷白;厨、卫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顶部铝扣板吊顶;
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室内水电卫设施设备齐全完好;
梯户比:两梯四户,本单元楼配备两部电梯;
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维护状况较好(详见附件照片);
完损状况: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属于完好房;
(2)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钱塘区和达城6幢1单元**室;
四至:标的物所在小区宗地四至为北至2号大街绿化带,南至大北路,东至和达城商场,西至区间路;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剩余使用期限:**.**年;
形状:标的物所属宗地形状呈较规则形状;
地形地势:与相邻土地、道路基本持平,地形地势平坦;
地质、土壤:土壤没有受过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排水状况良好;
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六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及排水)、内部“六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通气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七)、价值时点
**年7月2日(实地查勘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中立房(略)出具的杭中立(**)房(估)字第**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略)“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略)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年9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略)**(略)
(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钱塘区幸福南路**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法院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略),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 (略)-(略)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略))”上查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