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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 脱硫炉渣、炉灰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公示时间: | (略)至(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街道石梁唐村黄张路北**号,租赁王世华(个人)现有部分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及建筑面积均为**m2。项目新建脱硫炉渣、炉灰综合利用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雷蒙机1套、原料输送机2台、空气压缩机1台、产品罐2台、电子汽车衡1台、铲车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脱硫炉渣**万吨/年、脱硫炉灰**万吨/年等(本项目原辅材料所使用的脱硫炉渣及脱硫炉灰均为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废),建成后年产**目(粒径约为**μm)细粉5万吨、**目细粉(粒径约为**μm)**万吨、**目细粉(粒径约为**μm)5万吨。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淋用水全部蒸发;车辆清洗用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实行全封闭生产,原料脱硫炉渣储存于车间内密闭原料存放区,产品和原料脱硫炉灰存放区产品罐内,车间安装自动升降门,无车辆进出时升降门处于关闭状态。厂内无露天物料堆存,脱硫炉渣运输采用篷布遮盖,脱硫炉灰和产品采用密闭罐车运输;雷蒙机采用密闭式系统、循环风结构,循环风路的风量增加部分经余风管道排出,经雷蒙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产品罐粉尘经产品罐筒仓顶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设置雾炮除尘装置,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清洗区域,防止带泥上路;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可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除尘器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等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新建的5m2工业固体废物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批单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传真电话: | |
(略):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号三楼 |
邮政编码: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