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江县恒嘉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审计已由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略) 百分比**.0非政府投资:(略)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其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麻江县麻江县杏山街道凤凰大道中段。 | ||||||||||||||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约 **.** 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计容面积**.**㎡)。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商业部分建筑面积**.**㎡,办公部分建筑面积**.**㎡,配套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以及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 | ||||||||||||||
2.3 合同估算价:(略)。 | ||||||||||||||
2.4 计划工期:**天 。 | ||||||||||||||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恒嘉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审计。 | ||||||||||||||
2.6 招标范围:项目用地面积 **.**㎡(约 **.** 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计容面积**.**㎡)。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商业部分建筑面积**.**㎡,办公部分建筑面积**.**㎡,配套服务用房**.**㎡,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以及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 册造价师,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宣布取 消投标资格承诺函。(承诺函自拟)4、财务要求:提供 ** 年或 ** 年企业有效的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或利润及 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封面应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专用章。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经济专业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略) **时**分至(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本项目总投资为(略)(略),参照《贵州省建设?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黔造价协〔**〕**号)?件执?, 原则上同意恒嘉商业?场建设项?审计费(全过程跟踪审计)拦标价下浮**%,下浮后?额为(略)包?。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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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麻江县恒嘉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审计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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