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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潼规资告字(**)8号
经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TNC**-**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潼南江南片区F**-**/**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 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加价幅度: |
** |
保证金: |
(略) |
出让起始价: |
(略) |
备注: |
1.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2.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申请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 3.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日内向竞得人移交土地。 4.开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5.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自合同签订次日起**日内支付**%,**日内付清剩余价款。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8月1日至**年8月**日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8月1日至**年8月**日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8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时间为:
TNC**-**号地块:**年8月**日9:**至**年9月1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出让土地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向重庆(略)缴纳。
2.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重庆市潼南区春阳街**号国防大厦)
联系人: (略) (交易中心) (略)(办)
彭先生 (规划自然资源局) (略)(办)
吴小莉((略)) (略)
保证金开户行、户名、账号详见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支行
银行账号:(略)(略)**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