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龙华院区门诊楼会议室优化升级工程项目 中标单位****,经资格审查复核,该单位无建筑企业施工资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我院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中标结果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