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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 高端泵阀流体装备生产基地 |
建设地点: | (略)LC**-**号地块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公示时间: | (略)至(略) |
项目概况: | (略)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楼山街道规划创业路以南、横六路以北、纵二路以东、拥湾路以西LC**-**号地块。占地面积约**m2,建筑面积约**.**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3座(1#-3#厂房)、办公楼1座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电站阀门、石化阀门、核电阀门等各类阀门共**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回填土方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现场堆放产生的扬尘,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路面扬尘;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装修工程中水性涂料使用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材料切割产生的少量粉尘。(2)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地面工程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与场地内及周围道路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施工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切削液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研磨、打磨及焊接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漆、晾干及危废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浓度等。(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试验废水。(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废布袋及废滤筒、收集尘、废研磨打磨材料、废试样(未沾染侵蚀液)、含油金属屑、废水性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试剂瓶、废侵蚀液、废试样(沾染侵蚀液)、含油浮渣及生活垃圾。3、施工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1)施工扬尘①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②对作业面和建筑材料临时堆场适当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起尘量。③对厂内土堆、材料堆放区进行防尘网遮盖,防治扬尘扩散。④建筑施工场地内道路和材料加工区按规定进行硬化,施工工地在施工现场大门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⑤运输土方和水泥、砂石等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⑥施工场地内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存放场地,并按规定及时收集、清运、处置垃圾。⑦在建设场地的四周设置围挡,防止扬尘的扩散。2)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①使用国六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高排放、检测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②施工机械燃油采用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汽油;③建立施工机械的台账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制度;④落实施工机械的保养责任人,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在指定的正规门店进行,不得随意在无正规手续的店铺进行维护与保养;⑤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擅自拆除、破坏或者非法改装污染控制装置。3)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的建筑材料,采用绿色建筑材料,选用绿色装饰工艺等措施。(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废水施工现场设临时沉淀池,工程养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排放。(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安放稳固,有条件的使用减振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并减少鸣笛。施工过程中有专门的设备维护人员,运输车辆采取控速进场措施。②对场界进行适当围挡,尽可能降低施工设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④严格执行青岛市有关防噪规定,文明施工,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在拆卸模板、装卸建材时,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减少碰撞噪声。(4)固体废物项目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土石方作为施工弃土,暂存于合适位置,就地用于回填、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定点存放,定期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对于装修时产生的废水性涂料及其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置。4、运营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编号TA**~TA**)收集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打磨工序产生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器”(编号TA**)处理后,通过一支**m高排气筒DA**排放;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VOCs,经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TA**)处理后,通过一支**m高排气筒DA**排放。(2)废水项目试验废水经气浮式油水分离机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2#)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中含油金属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内,经金属屑脱油压饼机压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交给金属冶炼企业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批单位 | 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传真电话: | |
(略):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号行政审批大厅 |
邮政编码: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