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8月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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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泰环辐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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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扩建1台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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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你公司报送的《扩建1台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同意该项目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盛路**号诚德产业园极泰环保3#组装车间DR区建设。项目内容为:扩建1台ZXFlasee B-GP型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最大管电压为**kV,最大管电流为5.6mA),详细参数见《报告表》,用于开展无损检测。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辐射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国家标准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管屏DR成像检测装置应配备门机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
(四)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五)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六)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至2次。
(七)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三、本批复只适用于以上核技术应用项目,其它如涉及非放射性污染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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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