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7月**日在宜春公路信息网及江(略)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招标内容作如下澄清和修改,请遵照执行:
1.原JALW-**标清单中“公路界碑”(项目编码:第二项第**小项、第四项第**小项、第六项第9小项、第七项第6小项)的单价原为(略)/个,现修改为(略)/个。修改原因:原劳务定价为塑钢材质公路界碑的劳务单价。实际图纸为钢筋混凝土公路界碑。2.因JALW-**标清单“公路界碑”单价发生修改,JALW-**标招标控制总价原为(略).(略),现修改为(略).(略)。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8日9时**分”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9时**分”。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8月7日**时之前”调整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之前”。
(略)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