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泗县**年卫星遥感火情监测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泗县**年卫星遥感火情监测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略)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严控秸秆禁烧,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利用多源卫星开展泗县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全年对泗县辖区进行卫星遥感火点监测、及时告警,指导地面巡查的重点区域,用以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3 年,每年预算金额(略),在年度预算满足的前提下,验收结果满足合同要求后,分年度签订采购合同,累计签订最长不超过三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气测函〔**〕**号、〔**〕**号,皖大气办〔**〕9号、皖大气办〔**〕3号、〔**〕2号,皖大气办函〔**〕**号”及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等文件内容,(略)自**年起就与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联合承担了安徽生态气象卫星遥感等相关业务和应用研究以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服务等工作,并共同承担了全省焚烧火险监测的具体工作。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是省内唯一具有卫星接收站的单位,(略)又是省大气办在宿州市指定负责卫星遥感焚烧监测服务的唯一单位,且公司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基于技术、专利权保护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此次泗县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略)”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综上所述,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A幢9楼
联系电话:(略)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A2座一楼
联系电话:(略)-(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