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下寺湾镇闫家沟村红色美丽村庄配套建设项目已由甘泉县人民政府甘政办行审发〔**〕**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甘泉县下寺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在闫家沟村铺设石板路约**㎡,打造小游园1处,建筑面积约**㎡,配套打造乡村文化墙及绿化美化等零星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4项目总投资:(略)
2.5计划工期:**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一年内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至(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5.2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6.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甘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泉县下寺湾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甘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