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将于**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略)厂房内的钢结构厂房。
询价评估价格:** (略),起拍价:人民币** (略),保证金:人民币(略),增价幅度:人民币(略)(或(略)整倍数)。
特别注明:
1、评估机构湖南正德能达资(略)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对其以评估基准日**年5月8日拆除后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的含增值税价格,有效期一年。
2、该钢结构厂房未办理权证,建成时间为**年7月,建筑面积**.**平方米系根据抵押权人湖南(略)申报确认。
3、该价格系钢结构厂房拆除后可回收市场价值的净值,不包含对应土地使用价值。买受人若回收,需承担拆除、装卸、运输等变现费用;若就地使用,需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与拍卖人无关。
4、本院本次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5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9:**-**:**);
2、咨询电话:(略)(拍卖成交之后及时与之联系)
3、可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本院将于**年8月6日上午9:**组织看样。
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拍卖的唯一方式,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买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次拍卖标的物系采取就地查封,故意向竞买人需在拍卖前实地勘察具体标的物状况,否则由此导致竞拍交付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相应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他人实际控制,故对于此次交付具体时间本院不予承诺。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自行详细咨询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五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处置产生的拆卸、安装和运输费等由买受人负担,另可能存在的过户费、保管费、打标费、保险费、停放费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拍卖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距拍卖开始7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欲参加竞拍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年8月**日前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内为公示通知期。
十、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请在成交确认之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注明姓名和资产名称,执行案号(**)湘**执恢**号}
户名: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略)韶山市支行
账号:**(略)**-**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有关资料。标的物情况介绍以实物为准,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交接时实物现状为准。
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略)
网址:https://(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韶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