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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1048号商业网点楼(国资监测编号GR2025HN10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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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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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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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号商业网点楼(国资监测编号GR**HN(略))

项目编号N**FC**

挂牌价格(略)

标的所在地区株洲市

挂牌起始日期:(略)

挂牌截止日期:(略)

项目公告

资产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号商业网点楼

挂牌起始/截止日期

(略)至(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名称: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号商业网点楼

标的坐落

芦淞区株董路**号商业网点楼等3套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

专有建筑面积约(㎡)

**.**

宗地面积约(㎡)

**.**

使用期限

**年8月**日至**年8月**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自建房

用途

公园绿地/商业服务,办公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1-3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租赁情况

部分出租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转让标的总层数为3层,东临株董路,西邻房屋,北邻房屋,南临株董路。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善,具备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区域内已形成多条交通型主(次)干道,交通便利。

2、转让标的屋面为现浇钢筋砼平屋面卷材防水;外墙为墙砖贴面,内墙刷乳胶漆或装饰石膏板贴面;室内铺地面砖;天花板喷涂料或精装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第**号)。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的权证编号为:湘(**)株洲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2、转让标的总层数为3层,具体分层情况如下表:

序号

房号

楼层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1

**

1

商业服务

**.**

2

**

2

办公

**.**

3

**

3

办公

**.**

合计

**.**

3、截止评估基准日,部分房屋出租,出租情况如下表:

序号

房号

建筑面积(㎡)

合同租期

1

1楼1-6商业门面

**

**年1月1日至(略)

2

1-2楼

**

3

1楼1-6商业门面(迎新街一侧

**

4

3楼东侧

**

5

3楼西南侧

**

6

商业网点楼2楼及3楼两间办公室

**

**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第**号)。

评估价(元)

**,**,**.**

账面净值(元)

-

评估基准日

(略)

评估机构

北(略)

转让底价(元)

**,**,**.**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Y

注册地(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号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先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准单位名称:(略)

批准文件名称:(略)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批准文号:**年第**号

批准日期:**年7月**日

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其他□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踏勘。

2、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承诺,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问题,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带来的一切风险与后果;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建筑面积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退还交易标的和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5、成交后,转让方自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预收租金按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同比例返还给受让方,具体金额以实际计算为准。

6、转让标的部分出租中,受让方需按原租赁合同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竞买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及权证手续办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略))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6、受让方须在《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报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或未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转让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转让方负责开具发票,有关税种和税率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及权证手续办理。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契税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看房联系人:(略),(略)(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间内,挂牌截止日**时前(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略))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实物资产通用).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略)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

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日的次个工作日**:**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标的报名

毛女士(略)

标的咨询

徐女士 (略)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A楼

标的图片
标的位置
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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