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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批准公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略)年产**万件医疗器械包装制品项目(报告表)
- 主动公开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略)年产**万件医疗器械包装制品项目(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年产**万件医疗器械包装制品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米)(略)厂房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略)投资(略),(略)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万件医疗包装制品的生产能力。 医疗器械包装制品的工艺主要为:调墨、印刷、开槽、切角、分切、模切、钉箱、品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江苏省(略),生活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1,B级标准。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印刷、开槽、切角及印刷机模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大气。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 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浓度参照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3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排放标准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边角料、废钉丝、不合格品、废包装纸箱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和相关管理要求。废油墨、废活性炭、印刷机清洗废液、废抹布、油墨废包装桶、废机油、机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相关管理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略) 固话:(略) 通讯地址:(略),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 **年7月**日—**年8月6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