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月 **日至 (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略),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狮岭镇旗新村第三工业区3号之2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垫的生产。本项目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EVA颗粒、PE颗粒、色母、水性油墨、油性油墨、乙酸乙酯、印版等原辅材料,采用“混料-流延-冷却-收卷、质检-调墨、印刷及烘干-切片-包装”一系列生产工艺,年生产塑料垫**吨。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流延、造粒、印刷及烘干、调墨、印刷设备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颗粒物),流延、造粒、印刷及烘干、调墨、印刷设备清洗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排放;塑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工序颗粒物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2)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狮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水环境无明显影响。(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废包装材料等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废印版、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其废空桶、废原料桶等危废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单位回收处置。(4)噪声:通过合理调整设备布置,主要生产设备安装隔震垫,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