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建筑市场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拟建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5-07-30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拟建项目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年7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略)2×**kt/a多功能柔性化食品添加剂磷酸盐项(略)污泥综合处理(略)塑料盖子及其它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年产**万m2集成墙板建设项目、(略)年产5万吨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其他肥料制造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日-**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略)-(略) 、(略)

传真:(略) 、(略)

通讯地址:(略)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室,(略)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2×**kt/a多功能柔性化食品添加剂磷酸盐项目

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瓮福工业园区

(略)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本项目位于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瓮福工业园区,为新建项目,地理坐标东经:**°**′**″北纬:**°**′**″。本项目主要建设2套**吨/年食品添加剂磷酸盐生产装置,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通过调整工艺参数,生产不同食品添加剂磷酸盐,分别为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三钠、焦磷酸钠、焦磷酸二氢二钠。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8%。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管理。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当密闭处理。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施工期加强进场的道路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清洁,进出车辆采取清扫轮胎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礁渣、细石或者混凝土等材料进行硬化处理,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现有厂区生活污水收集(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等经临时集水池、沉砂池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期应对对全厂进行分区重点防渗,厂区内采用“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池中池等可视化设施,减少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防范地下水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平面,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较远的地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降低人为噪声,减少碰撞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减少车辆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中做到土石方的挖填平衡,不另取土和外运渣土,临时堆存的少量土石方应加之篷布遮盖防止扬尘污染。剥离表土临时堆存于厂区,使用篷布遮盖,妥善储存,留作后期复垦。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转运处置。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略)已建成的危废暂存库后定期交由委托有危废回收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装修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装修垃圾,其中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能随意抛弃,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要求处置,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工程完工后将施工中使用的临时建筑(包括临时工棚、仓库、垃圾堆放点等)全部拆除,对所有施工作业面和施工活动区的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纯碱物料输送废气

纯碱输送过程采用气流输送,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通过洗涤塔洗涤处理,产生的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座**m高输送废气排气筒(DA**)排放。

(2)聚合废气

聚合废气由闪蒸干燥产生的废气及聚合炉产生的废气组成,聚合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水洗塔处理后,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座**m高排气筒(DA**)排放,并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监测项目SO2、NOx、颗粒物等污染物,按相关要求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3)超细尾气及仓储废气

聚合后的产品需经破碎筛分及超细系统得到成品,该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座高**m超细废气排气筒(DA**)排放。项目在转接料仓及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同破碎筛分及超细系统尾气一同排放,逃逸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各车间、装置区内的雨水通过雨水管收集、路面雨水通过路边雨水口收集后进入厂区内雨水排水管道排出厂外。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物料过滤及尾气洗涤产生的含磷废水全部回用,冷凝水回用于尾气洗涤用水。除雾器外排水、初期雨水、地坪冲洗水经管道输送至瓮福(集团)(略)污水处理站处理,该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法”工艺处理污水,经报告书论证,石灰法属于“混凝沉淀”工艺,是可行技术。TP、氟化物、COD、NH3-N、SS等污染物经处理后,回用至瓮福(集团)(略)生产中,废水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含磷废水槽、主要生产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各防渗分区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方案,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厂区内采用“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池中池等可视化设施,减少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并按照《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要求建立地下水监测井并纳入验收。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机座铺设防震、吸声材料,基础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保养、维修。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加强厂区绿化,车辆进出厂区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收集经一般固废暂存间(**m2)暂存后,(略)统一回收利用,不外排。过滤产生的废渣主要来自于包装上的碎屑等,收集经一般固废暂存间(**m2)暂存后,(略)统一处理,不外排。尾气洗涤塔由于洗涤产生底泥由清淤单位清淤时收集处置,不在厂内暂存。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废油类物质、氢氧化钠废包装袋、维修更换产生的设备保温棉采用石棉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原有项目危废暂存间(**m2)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2

(略)污泥综合处理扩建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

(略)

(略)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地理坐标:东经**°**′8.**″,北纬**°**′**.**″,属于塑料板制造,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租(略)厂房建设6条生产线(5用1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并配套相关环保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6.**%,建成后年产集成墙板**万m2。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后,施工期不涉及厂房的基础施工及主体施工,不进行土建,主要为厂房装修、设备安装处理。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过程加强通风换气;定期喷洒水雾降尘。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排放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鼠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简易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临时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混料、搅拌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的二级标准。

挤出及覆膜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5m高排气筒(DA**)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的二级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生产车间内部通风换气等措施。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外氯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鼠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设置冷却循环水池(**m3)及冷却塔对冷却定型用水进行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冷却循环水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合理布局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设置于生产厂房内,利用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废弃边角料、残次品以及废弃氯乙烯薄膜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弃边角料回用于生产、残次品及废弃氯乙烯薄膜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废原料包装袋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执行。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

(略)塑料盖子及其它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独山县麻尾工业园区7栋厂房

(略)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独山县麻尾工业园区7栋厂房,地理坐标东经:**°**′**.**″,北纬:**°**′**.**″,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租赁麻尾工业(略)7栋厂房进行生产,面积约**平方米,建设6条生产线用于生产塑料盖子和塑料管道,设置MA**S**V HT海天注塑机1台、F2V.** HT海天注塑机1台、EM**-C 震雄塑机1台、JM**-C/ES 震雄塑机1台、CJ**M3V 震雄塑机2台。主要原料为PE、PP塑料颗粒,混合原料经过注塑机热熔、挤压、注塑、成型,计划年生产化粪池PE水桶盖子、弯头塑料管**万套及其它塑料制品,其中,生产塑料水桶盖子约**t/a,弯头塑料管约**t/a。厂区内设有塑料包装生产厂房、危废暂存间、配电房等。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房为租赁现有的标准厂房,施工期间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设备运输进厂扬尘,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控制扬尘影响。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室内作业,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相关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已有厕所等附属设施,且施工期短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依托园区食宿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施工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设备包装固废经收集后,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拟安装6台注塑机,设置6条塑料制品生产线,分别于6条生产线注塑机上布置包围型集气设备,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及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硫化氢污染物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加强集气罩收集率及加强厂房车间通风措施,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1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厂界氨、硫化氢污染物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场地清洁废水和员工如厕废水,经过园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麻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作业噪声,主要噪声源有:注塑机、风机、破碎机等。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注塑机、风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破碎进行减振处理,并且设置于密闭空间内进行,同时采取吸声、隔声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机油、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有关要求设置一般固体废暂存间(**m2),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

年产**万m2集成墙板建设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

(略)

(略)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工业园区(鼠场片区),地理坐标:东经**°**′8.**″,北纬**°**′**.**″,属于塑料板制造,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租(略)厂房建设6条生产线(5用1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并配套相关环保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6.**%,建成后年产集成墙板**万m2。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后,施工期不涉及厂房的基础施工及主体施工,不进行土建,主要为厂房装修、设备安装处理。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过程加强通风换气;定期喷洒水雾降尘。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排放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鼠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简易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临时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混料、搅拌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的二级标准。

挤出及覆膜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5m高排气筒(DA**)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的二级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生产车间内部通风换气等措施。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外氯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鼠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设置冷却循环水池(**m3)及冷却塔对冷却定型用水进行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冷却循环水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合理布局生产设施,生产设备设置于生产厂房内,利用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废弃边角料、残次品以及废弃氯乙烯薄膜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弃边角料回用于生产、残次品及废弃氯乙烯薄膜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废原料包装袋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执行。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5

(略)年产5万吨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其他肥料制造

福泉市龙昌镇枫香树村

(略)

(略)

本项目位于福泉市龙昌镇枫香树村,利用(略)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地理坐标:东经**°**′**.**″,北纬**°**′**.**″,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m2,建设3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万吨有机肥、2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以及1万吨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料。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油漆、涂料废气。通过采取加强窗户通风、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现有生活污水排放系统处置,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机械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弃板材、包装废料等,统一收集后运送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堆放。废弃油漆桶,涂料废物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利用(略)5万吨/年普通过磷酸钙项目已建成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进行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配料、搅拌、造粒、烘干、冷却和筛分产生粉尘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配料、搅拌、筛分等工序均设置于封闭式的钢架棚生产厂房内,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配料机、搅拌机、造粒机、冷却机和筛分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5个)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直接排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m高排气筒(DA**)引至楼顶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经自然扩散和厂房阻隔,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恶臭

本项目原材料涉及畜禽粪便,各工序产生的恶臭,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产生的氨、硫化氢排放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包装粉尘

本项目包装工序位于封闭式钢架棚厂房内,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厂区通风,自然沉降后,减轻包装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生物质锅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沸腾炉提供热源,采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风机引至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标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

(5)发酵罐废气

本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两次发酵,发酵工艺采取罐式密封发酵,发酵过程中产生轻微异味气体,通过厂区绿植吸收,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原料贮存区恶臭

本项目原料贮存区采用封闭式,原料贮存区产生的恶臭,通过定期对原料贮存区物料及空气中喷洒除臭剂,及时运送到发酵车间及发酵区内发酵,原料贮存区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相应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腐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堆肥原料中有一定的含水率,原料贮存产生的废液,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堆肥原料进行吸收。产生的初期雨水经厂区截排水沟收集后最后汇入初期雨水池(**m3)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内部洒水降尘,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用作农肥。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畜禽粪便堆放区等,各防渗区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营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沉降粉尘、生物质沸腾炉废渣及废包装袋和废机油。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每日清理送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经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地面沉降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灰渣收集后送附近农户作农肥。原料及成品均采用编织袋包装,产生的废包装袋经暂存后,定期交与物资回收部门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略)5万吨/年普通过磷酸钙项目已建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5 建筑市场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