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7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7月**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自动喷塑生产线扩建项目 | 七里河区彭家坪西路**号 | (略) | (略) | 项目位于七里河区彭家坪西路**号。项目在原有1号车间拟新建一条智能设备制造生产线和一条喷塑生产线,喷塑所用喷塑件为智能设备制造生产线产品。项目建成后新增生产智能配电设备**架,通信配备设备**架,钣金产品**个。 |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生产加工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喷塑生产线中喷粉工序产生废气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回收后在除尘器顶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新建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设备制造生产线中切割废气依托现有“切割废气布袋除尘器+**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切割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焊接烟尘依托现有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表A.1相关浓度限制要求管控。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工业纯水机废水和陶化段清洗废水依托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不新增。 (五)项目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中废离子交换树脂、陶化剂等包装箱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边角料、金属废屑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油墨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
2 | (略)石料加工项目 | 永登县中堡镇塘土湾村二社 | (略) | (略) | 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中堡镇塘土湾村。项目项目租用已建生产厂房建设1条石料破碎生产线,对外购石料进行破碎,建成后年产**万吨砂石骨料。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库和办公用房等相关辅助工程。 |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生产加工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m高排气筒排放。皮带输送廊道全封闭设置;原料、成品全部置于封闭式库房内并设置喷淋洒水装置。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
3 | 永登县石灰沟防洪治理工程 |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坪城乡英鸽咀村、中堡镇清水河村 | 永登县河洪道治理站 | (略) | 项目拟对永登县境内的登县坪城乡英鸽咀村、中堡镇清水河村的石灰沟段河道进行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8.**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格宾石笼台阶式护岸7.**km(左岸1.**km,右岸5.**km),新建C**砼仰斜式护岸0.**km(左岸0.**km,右岸0.**km),新建格宾石笼台阶式护脚0.**km(均在右岸)。 | (一)施工期划定施工范围;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工地周边围挡;基础有计划的开挖;临时道路及作业带上堆土区域进行洒水,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生产时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店进行清洗和维修,禁止在施工场地内及河道内清洗维修;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及基坑排水通过基坑内开挖的排水渠自流入沉淀池,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和场地洒水等,不外排。 (三)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保障施工机械正常运行、在施工区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以及施工设备的合理布置,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剩余土方全部用于堤后回填。 (五)施工期减少工程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人员管理,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严禁践踏破坏植被;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大风及暴雨天气施工;严禁土石方露天堆放,控制扬尘,减轻水土流失;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工程清理和拆除,以机械为主、人工配合的方式,进行碾压平整后,散播草籽进行绿化。 (六)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禁止在罗城滩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取弃土场、冲填区、临时堆土场等;禁止在罗城滩农村安全饮水地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区域为施工设备加油;施工区的生活污水收集后外运处置,禁止直接排入二级保护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