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规定现对拟设立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包慧
三、?办学内容:校外培训普通非全日制(体育类)
四、?核准培训项目:乒乓球
五、?办学地址:****
六、?学校类型: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行政许可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的通知,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至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期间:***年7月***日-8月7日
邮寄地址:****G产业园1号楼3楼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