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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22号5-2、6-2、7-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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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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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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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5-2、6-2、7-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略);户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蔡国红、郑小春名下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3-1、3-2室和5-2、6-2、7-1号共二处房地产。

本院依法作出(**)赣**执恢**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3-1、3-2室和5-2、6-2、7-1号共二处房地产(详见下表)。

房屋详细状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权利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结构

所在

层数

用途

建筑面积(㎡)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郑小春、蔡国红

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3-1、3-2室

上房权证字第(略)号、上房权证字第**号

钢筋混凝土结构

3

住宅

**.6

**

(略)

2

郑小春、蔡国红

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5-2、6-2、7-1号

上房权证字第(略)号、上房权证字第**号

钢筋混凝土结构

5、6、7

其他

**.**

**

(略)

估价对象1-2房地产价值 合计

**.**

---

(略)

特别说明

1、此估价报告中估价结果受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约束,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2、估价结果没有考虑拍卖过程中发生的处置费用和税金。

1.拍卖对象区位状况及财产范围:

上饶市,古称信州,江西省地级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上饶东联浙江、南挺福建、北接安徽,处于长三角经济区海西经济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三区交汇处。上饶市构建了“三纵三横”的国道路网和“十纵、三横、十六联”的省道路网,建设了一批城区绕城通道、景区旅游通道、两城快速通道,形成了以上饶为中心,覆盖县域、辐射城乡、连通闽浙皖的普通国省道路网体系,实现了县县通国道,重要乡镇、旅游景点、重要经济节点通干线公路,打造了以上饶市区为中心的“2小时行政圈、1小时经济圈、半小时生活圈”。

拍卖对象1-2位于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3-1、3-2室和5-2、6-2、7-1号共二处,拍卖对象周边有居家生活,休闲娱乐,餐饮等配套设施,满足业主的日常生活需求。区域内道路纵横交错,区域公共交通便利。区域商业繁华度较好,区域配套设施完善。该地段临近上饶老城区商业中心,人流量较好,周边酒店、银行、学校等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周边有亿升广场、抗建路步行街、八角塘中心集贸市场、白鸥园、国泰商厦、信江中路批发街等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有金龙城等等。

拍卖对象1-2财产范围包含证载面积房地产、拍卖对象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内部不可分割的固定装修,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

2.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1位于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3-1、3-2室,评估楼层为第3层,建筑面积为**.6平方米,房屋登记用途:住宅,建筑物整体采光、通风条件较好,拍卖对象室内装修部分已拆除。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未发现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建筑物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属于完好房,房屋现状空置。拍卖对象具体界止点以不动产权属部门确定为准。

拍卖对象2位于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5-2、6-2、7-1号,评估楼层为第5、6、7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登记用途:其他,建筑物整体采光、通风条件较好,拍卖对象室内简单装修,隔成多个房间。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未发现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建筑物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建筑物功能符合使用要求,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属于完好房,房屋现状经营宾馆。拍卖对象具体界止点以不动产权属部门确定为准。

3.权益状况:

(1)权属状况:

估价对象

权利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所在

层数

结构

权利性质

用途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使用

期限

土地证号

1

郑小春、蔡国红

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3-1、3-2室

上房权证字第(略)号、上房权证字第**号

3

钢筋混凝土结构

出让

商服用地/住宅

**.6

**.4

**-6-**至**-6-**止

饶市信国用(**)第**号

2

郑小春、蔡国红

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5-2、6-2、7-1号

上房权证字第(略)号、上房权证字第**号

5、6、7

钢筋混凝土结构

出让

商服用地/其他

**.**

**.4

**-6-**至**-6-**止

饶市信国用(**)第**号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序号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

评估价格(元)

第一次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加幅度(元)

1

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3-1、3-2室

上房权证字第(略)号、上房权证字第**号

(略)

(略)

**

**

2

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号5-2、6-2、7-1号

上房权证字第(略)号、上房权证字第**号

(略)

(略)

**

**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年8月**日下午3时至3时**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8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优先权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一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孙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略)-(略)

联系地址:(略)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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