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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公告(校园文创项目) (第2次)(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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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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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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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北大学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和《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号

房产名称

房产坐落

分区及房间号

面积(㎡)

房产出租底价(元/年)

保证金(元)

报名诚意金(元)

招租需求

出租期限

招租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

1

学生第四宿舍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号

**西侧区域

**

** 

**

**

东北大学校园文创零售 

3年

公开竞价 

联系人:(略):后勤服务中心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略)-(略)(略)

地下室(半地下)-**、-**

**.**

东北大学校园文创库房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1.承租人必须是具备经营资格的正规企业,依法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齐全合格。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东北大学相关标识使用授权。

3.招租需求经营范围:东北大学校园文创商品销售及定制。在相关法律规定及学校管理要求许可范围内经营。

4.场地配套仓储空间仅限存放与经营品类直接相关的文创商品、原材料及包装物料。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非经营用途物品,仓储区需配合校方安全管理检查。

5.东北大学校园文创项目的经营管理由承租人负责,包括具有校园文化内涵的周边商品、学生生活所需的文创品设计、采购与管理、商品的销售与管理、员工的招聘与管理等一切经营管理事项。

6.未列入国家失信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学校失信租户名单,近三年无经营异常记录及受到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者。

7.拥有产品原创设计能力,拥有至少2家高校校园文化衍生品实体店经营(含线上)经验,能够提供与高校合作的有效证明,如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等。

8.具有线上电商运营经验(能够提供小程序或APP软件),供应链、物流配送等配套体系完善;能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供创新应用与服务。

9.能够提供便捷、通用、安全、成熟的支付结算系统,以及可靠的赔付保障机制。

**.从业人员要统一着装,文明经营,热情服务,根据学生需要提供一定休闲区域,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必须经营东北大学校园文创类商品,线下价格不高于线上价格,针对师生制定特定优惠政策。

**.能够保障学校各项重大活动所需商品的供应,具有价格、品质、服务上的优势和良好口碑。

**.自主经营、自负营亏,独立承担与经营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整洁、干净、优雅。严禁经营餐饮烹饪,严禁经营一切吵闹、污染、低俗和非法的项目。

**.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后勤服务中心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中各项条款的约束,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及学校管理、监督、检查。

**.若先前的授权期满后、承租方无法继续取得东北大学校名校标使用权,合同将自动终止,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招租的房屋为东北大学所有公用房产,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东北大学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持的营业执照中包含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扣除履约保证金,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纳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三、租金、保证金、报名诚意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⒈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房产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交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不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失信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房屋公开招租报名权。

⒉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通讯费、电费、水费、物业费、采暖费等。例如:租赁期间房屋水、电费、取暖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根据沈阳市水、电费、取暖费等收费标准和实际情况,完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绝。经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⒊报名诚意金支付。报名承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有效结算账户将报名诚意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非有效结算账户汇入款项不予承认,没有汇入报名诚意金的,无参与竞租资格。(有效结算账户指:承租企业单位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对公结算账户或个体工商户法定经营者本人银行账户)。招租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十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直接抵交相应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招租会议、招租会议中途无故退出或成交承租人无故退出的,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

⒋按照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承租人如需安装“一卡通”收款设施,收款设施费用、设施损坏后的维修与更新费用以及新增设施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一卡通”收取资金的管理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⒌东北大学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东北大学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3(略)

银行联行号:(略)**

四、装修要求

承租人如因经营需要对店铺进行改造、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⒈改造、装修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招租人审批,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⒉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划和设计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门前广告牌匾应遵守沈阳市及甲方的相关规范规定。

⒊房屋内部改造装修、设施配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从招租人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⒈承租人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⒉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至室外,对于室内外卫生、物品摆放等不合格的,招租人将限期整改,逾期未达要求的,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⒊租期内严禁经营或从事餐饮烹饪(动明火)、娱乐、排烟污染环境、占道经营等相关业务,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做饭。

⒋承租人必须自营,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⒌承租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承租房屋内的各项的安全,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⒍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承租人承担全部处罚,并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⒎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

六、报名须知

⒈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⒉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单位的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与东北大学签署相关标识使用授权合同、2所高校校园文化衍生品合作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办理(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⒊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⒋报名时间:**年6月**日至**年7月1日(工作日上午8:**-**:**,下午2:**-4:**)。

⒌公开竞价工作,将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东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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