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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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信义光伏组件盖板项目 |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 | 信义光伏(曲靖)有限公司 | 昆明博安环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项目拟建设2条日熔化量**t的光伏组件盖板生产线,全部达产后年产光伏组件玻璃盖板**.5万吨,并配置1套9MW余热发电工程(自用)和1套总容量为**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自用)。项目占地约**亩,投资总额为(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额的3.**%。 项目已经于**年2月**日在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项目代码】:**-**(略)-**。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办公生活区,其中主体工程包括低铁石英砂均化库、袋装原料库、碎玻璃堆场、原料车间、混合房、配合料输送天桥及碎玻璃输送系统等原料设施以及熔化工段、退火工段、切裁工段、深加工车间等。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SO2、NO2、TSP、PM**、PM2.5、氨、HCl、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一类区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NO2区域最大落地点小时浓度贡献值出现超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初期雨水经过沉淀、过滤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各类工业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优先回用,回用不完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以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至麒麟工业园区越州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麒麟工业园区越州片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不利影响,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具有可依托性;项目污水能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玻璃生产属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油罐区、事故池、危化品库、危废库设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进行防渗,其中危废贮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进行防渗。循环水区域、生产车间、原料车间,一般固废贮存库设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了防渗、防漏及事故应急措施,正常工况条件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风机噪声、水泵噪声、设备噪声等。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为3类声功能区,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最近的敏感点**米),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影响均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大气沉降土壤氟化物累积预测结果来看,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和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液氨、镀膜液(异丙醇)、甲烷(天然气中)等,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的影响范围内无关心点,毒性终点浓度-2影响范围内无关心点,为了保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必要时根据事故预警级别,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组织居民进行疏散。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9、碳排放:项目CO2排放量为**吨,折合单位产品排放量0.**tCO2/t产品,碳排放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以及化石燃料燃烧。 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碳排放,在节能降碳方面,实施源头控制,最大程度实施清洁生产,达到先进水平。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且本项目利用熔窑烟气进行余热发电供项目使用,并在厂房屋顶设置**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并网接入厂区内使用,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化石燃料的燃烧,最大程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建设单位充分考虑购入效率高、能耗少、成本低的先进设备,控制全厂单位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熔窑烟气:本项目设置2座**t/d玻璃熔窑,正常生产时玻璃熔窑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两座熔窑烟气汇合经余热锅炉利用,烟气采用“静电除尘+SCR脱硝+半干法脱硫系统+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m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氨、锑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1规定。该排气筒属主要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颗粒物:本项目使用原料均为合格粉料进厂,没有原料破碎、筛分粉尘较大的污染源。纯碱、白云石、石灰石等原料粉料在转运、配料、混料、储存等过程均会有粉尘产生,以及碎玻璃系统粉尘。本项目通过在上述产尘点处均设置吸风集气罩,将收集到的含尘气体送入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经**根**m~**m高度不等的排气筒排放,并将收集到的粉尘返回重新利用。排放浓度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1规定。(3)挥发性有机废气:镀膜工段共设置有2个镀膜车间,镀膜加工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密闭操作、负压收集,设1套活性炭吸附+在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米排气筒排放。(4)备用燃料污染物:项目运营过程中,如果天然气管线出现故障或供气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玻璃熔窑,需要进行**小时连续运行,采用LNG站储存的液化天然气作为备用燃料。应严格控制备用燃料使用,在启用备用燃料情况下,做好相应环境管理台账,确保相应环保设施仍然保持运行,相应污染物排放已纳入正常生产运行分析。(5)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所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均为袋装粉料,在装卸过程及原料进入料仓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车间为封闭车间,经采取厂房封闭、密闭的皮带廊道运输、厂内洒水降尘等综合措施。镀膜工段为密闭车间操作,且负压收集有机废气。建设4个**m3液氨压力卧式储罐,灌装过程中储罐液面上升,会挤压储罐上部空间的氨气外排,外排氨气通过排气管直接导入水封池进行吸收。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石英砂+反渗透膜过滤”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设置化粪池处理,与回用不完的生产废水一起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以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生产区污水总排口DW**排至麒麟工业园区越州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油罐区、事故池、危化品库、危废库设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导则要求进行防渗,其中危废贮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进行防渗。循环水区域、生产车间、原料车间,一般固废贮存库设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对厂区的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并按制定的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订货时,采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噪声要求,并与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对噪声大的转动机械,控制其噪声等级;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设专门的场所贮存,碎玻璃、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贮存在碎玻璃仓;脱硫灰渣贮存于脱硫灰仓,原辅材料包装袋贮存于原料车间,此外,设置1个一般固废贮存库,用于贮存废耐火材料、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工业固废,能够做到固废**%处置利用。一般固废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生活垃圾每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建设单位**年4月8日,建设单位将本项目的建设情况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年5月**日至6月4日(共**个工作日)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的网络公示,同时在《云南信息报》上于**年5月**日、5月**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在项目区附近村庄张贴了项目信息公示。 **年5月**日、5月**日建设单位在“曲靖日报”上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于**年6月7日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及公参说明的公示。对周边居民和社会团体提出环境影响相关意见建议,建设单位认真采纳,并在《报告书》中提出严格的环保措施。 |
2 | 锡多金属物料电炉熔炼技术产业化研究与应用 | 红(略)厂内 | (略)锡业分公司 | (略) | 项目拟新建电炉车间,布置1台功率**kVA电炉用于处理外购含锡二次物料,配套建设收尘系统、进料系统、出料系统、相关的电气、给排水等附属设施,电炉原料储存依托现有容积为**m3的6#含锡废物原料仓,配料依托现有电炉配料仓(6m×8.5m×3.5m);对现有铟回收系统进行改造,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等依托厂区现有内容。 新建电炉年产粗锡(Sn**.**%)**.**吨;改造后铟回收系统年产海绵铟**吨。 锡业分公司占地面积约**hm2,全部为三类工业用地。本次技改新建的电炉车间占地面积**m2,位于厂区范围内。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占总投资的4.**%。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情况下,TSP、PM**、PM2.5、SO2、NO2、HCl、氟化物、Pb、As、Cd、Hg、Sn一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最大小时浓度、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二类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最大小时浓度、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拟建项目污染源、消减项目污染源并按导则要求取保证率后,TSP、PM**、PM2.5、SO2、NO2、HCl、氟化物、Sn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网格点最大小时、最大日均浓度、最大年均浓度预测值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项目厂界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污染物可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7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HCl、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厂界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改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电炉系统废水、铟回收系统废水,全部返回生产供水系统回用。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与生产,后期雨水经铟回收车间东南侧雨水排放口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汇入大屯海。在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要求落实相关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对评价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区现已设置5口地下水长期观测井,为防止非正常情况时污染区域地下水,项目提出了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及管理要求,并提出在现有污酸污水处理站东侧绿化带内增设1口地下水监测井,要求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测制度;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综上,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电动机、水泵等,在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关心点均在**m以外,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关心点影响较小。 4、生态:项目选址不涉及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项目建设位于工业园区,占为三类地工业用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动植物和生态系统等影响不大,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环境风险: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及严格执行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存在的风险事故水平可控。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新建电炉废气经配套新建的燃烧室+表面冷却器+布袋收尘器后汇入现有项目铝渣处理车间电炉烟气配套的脱硫系统(石灰乳动力波洗涤器+电除雾净化器)进行脱硫后汇入锡冶炼烟气排放口(DA**)排放。新建的电炉的配料依托现有铝渣处理车间电炉配料系统,新建电炉配料、出料烟气经集气后接入现有铝渣处理车间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由1根高**m的排气筒(DA**)排放。铟回收置换工序废气排放的污染物有HCl,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酸雾洗涤塔(处理效率**%)处理后由1根高**m的排气筒(DA**)排放。 2、废水:电炉系统冷却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综合冶炼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后回用;改建完成后铟回收系统水洗废水、置换后液、酸雾净化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酸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m3/d,采用一段石灰中和法、二段石灰-铁盐法工艺)处理后再进入现有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由生产供水系统回用于生产,浓水回用于烟化炉冲渣;铟回收系统蒸汽冷凝液全部返回余热发电使用。 3、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电炉熔炼渣、硫渣返烟化炉,电炉冶炼烟尘、中和渣返回电炉,含砷(略)处置,脱硫渣(硫酸钙渣)(略)危废渣场堆存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离心析渣返回回转窑,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水淬渣外售综合利用。 5、地下水和土壤: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建立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管控措施。 | 建设单位**年3月6日起通过“个旧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年8月7日起通过“个旧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红河日报》,同步在项目区周边楼坊寨等地公示栏张贴公示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年3月**日通过“(略)”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提出意见。 |
3 | 祥云超峰环保5万吨/年飞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云南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水塘片区 | (略) | (略) | (略)(略)厂内现有空地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灰贮存和制浆系统、飞灰水洗分离系统、飞灰水洗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结晶系统、湿灰脱水机、钠盐烘干、灰渣储存、办公楼、环保工程等,水洗脱氯(略)现有1条**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于**年9月**日取得了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略)-**。。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项目关注的大气污染物包括SO2、NO2、TSP、PM**、PM2.5、氨、HCl、氟化物、Pb、As、Cd、Hg、二噁英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正常排放情况下,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一类区长期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小于**%;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所有敏感点、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根据《报告书》设置的非正常排放情形进行预测,预测表明TSP、PM**、PM2.5、NH3、HCl的网格点和关心点1小时最大贡献值均未出现超标,但会导致污染物排放浓度增大。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需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防止非正常排放。当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时,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要求进行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回用,建成后员工由水泥厂内部调控,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地下水:项目为I类项目,因评价范围内现状分布有饮用水源,地下水环境较敏感,地下水进行一级评价;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碱库、储罐区、吨袋库、湿灰间、中和池、中间池、反应池、沉淀池、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盐库、MVR车间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宿舍、门卫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其中,原灰仓、吨袋库、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采取了防渗、防漏及事故应急措施,正常工况条件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项目各设备噪声包括球磨机、筛分机、锤式破碎机、渣浆泵、脱水机、引风机、鼓风机、结晶蒸发器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等。 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厂界处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为3类声功能区,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最近的敏感点**米),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项目占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营运对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影响均较小。 7、土壤: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经《报告书》预测,进行有效的防渗措施和采取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项目运营期土壤垂直入渗污染;根据大气沉降土壤重金属累积预测结果来看,相应预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风险筛选值。项目运营对土壤和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飞灰及固化飞灰、纯碱、盐酸、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重金属螯合剂(TMT)及废机油等,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为了保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飞灰预处理水洗工段:废气共计7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分别为原灰仓废气、块状及固化飞灰破碎、球磨废气、制浆废气、溶碱废气、结晶盐烘干废气、湿灰混合烘干及成品仓粉尘、入窑仓粉尘排放口。原灰仓废气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高度为**m的排气筒(DA**-DA**)排放;块状及固化飞灰破碎、球磨废气、制浆粉尘、溶碱废气、制浆罐、浆液储罐、飞灰水洗、废水处理工段废气、盐酸储罐废气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飞灰制浆、制浆储存、飞灰水洗、废水处理工段各罐体和池体逸散的氨气经排气管道收集后进入“氧化塔+吸收塔”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m排气筒(DA**) 排放;结晶盐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m高排气筒(DA**)排放;湿灰混合烘干及成品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m排气筒(DA**)排放;入窑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 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m排气筒(DA**)排放。 (2)水泥窑协同工段:项目实施后水泥熟料生产规模不变,窑头废气排放参数不发生变化。为降低窑内氯元素积累对水泥烧成系统的影响,在水泥窑窑尾烟室处增设旁路放风系统,旁路放风量按窑尾烟气的8%抽取,旁路放风废气通过“急冷+布袋收尘”净化处理后同窑尾废气一并经窑尾排气筒排放。项目旁路放风系统每天运行4h。 (3)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所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在装卸过程及原料进入料仓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车间为封闭车间,经采取厂房封闭、密闭的皮带廊道运输、厂内洒水降尘等综合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纯碱除钙+TMT除重金属+中和+氧化吸附+混凝沉淀+砂滤+MVR蒸发结晶”处理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表1中“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飞灰水洗工段。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碱库、储罐区、吨袋库、湿灰间、中和池、中间池、反应池、沉淀池、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盐库、MVR车间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宿舍、门卫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其中,原灰仓、吨袋库、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对厂区的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泄漏源,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并按制定的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订货时,采用低噪声设备,要求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噪声要求,并与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对噪声大的转动机械,控制其噪声等级;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合治理,采用厂房/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降低噪声污染。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危废贮存库收集后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或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 | 建设单位**年1月**日起通过“祥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年8月6日起通过“祥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大理日报》以及在刘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大波那村委会等关心点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略)通过“祥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