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灯光亮化工程和院内夜间照明工程改造的潜在供应商(略)官网(http://(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略)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灯光亮化工程和院内夜间照明工程改造;
2.项目编号:ZZGL-(略)G;
3.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贰佰伍拾元贰角玖分);
4.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5.采购需求:审判业务用房外立面灯光亮化及室外照明;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及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起至(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2:**时至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上(略)官网:
3.1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3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上需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
5.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竞争性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1.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略)/)”、“(略)官网”上公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数字玉溪运营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