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7月**日我局拟对泸州市江阳区众旺鑫养殖家庭农场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下坝村众旺鑫生猪养殖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日-**年7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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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下坝村众旺鑫生猪养殖园建设项目 | 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下坝村 | 泸州市江阳区众旺鑫养殖家庭农场 | (略) | 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下坝村,总占地面积**㎡,建设年出栏**头的养猪基地,其中圈舍面积**平方米,其他生产用房**平方米,配套用房**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座及配套污水收集管道、废水输送管道等。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科学设计日粮,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加强猪舍卫生管理,及时清粪,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污水处理站各产臭单元及粪便堆肥间进行密闭抽风,收集的恶臭气体经一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沼气经脱水脱硫后部分用于食堂燃料,多余的通过火炬燃烧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和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水解酸化池+两级厌氧池+A/O+氧化塘+消毒池”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于消纳地灌溉;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点、柴油发电机房、猪粪暂存间、废水处理系统池体、事故应急池等采取重点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猪粪、沼渣、脱水后的污泥采用槽式好氧工艺堆肥后得到有机肥半成品,交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病死猪暂存于病死猪暂存间,交有处置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置;(略);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药物性废物由厂家回收;废生物滤池填料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或减振装置,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处理;设立绿化带,形成“绿色屏障”。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设置**m3的应急事故池对事故状态下的废水作重力自流收集和暂存,确保事故发生时各类废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 | 建设单位于(略)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略)~(略)期间,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川江都市报和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年1月5日,建设单位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项目环评文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