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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5年7月21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永乐油田源13区块水平井井区葡萄花油层零散补充井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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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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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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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乐油田源**区块水平井井区葡萄花油层零散补充井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日-**年7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政策法规科)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乐油田源**区块水平井井区葡萄花油层零散补充井区块产能建设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头台镇

(略)

(略)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hm2,临时占地面积5.**hm2。该项目新钻并基建油井8口,新建集油管线7.6km,建成后产能0.**×**t/a。配套建设道路工程、供电工程、防腐工程等。每座钻井井场设置撬装式钢制基础、钢制泥浆槽、泥浆循环罐、钻井液材料房、其他材料房、柴油罐、表土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拉运(略)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至头台联合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头台联合站综合废液池暂存后,管输至头台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管道试压废水拉运至源二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场站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定期拉运至古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源二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头台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作业污水拉运至源二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期、运营期废水处理后应同时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并接入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柴油罐区、钻井液材料房、钻井作业区、泥浆罐区、压裂作业区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其他材料房、定向钻泥浆防渗池为一般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油井作业区、集油管线为重点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建材应定位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定期对设备和管道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油气处理设施的平稳运行,加强井下作业管理,落地油进行回收,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非甲烷总烃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井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定向钻施工泥浆一并拉运(略)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后综合利用。废包装袋、非含油废防渗布、管道施工废料拉运至第七采油厂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运至肇(略)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略)环保分公司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T**-**)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含油废防渗布(HW**)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储罐设临时围堰,使用双层套管保护地下水环境。制定火灾、爆炸、管道泄漏等防范措施,加强场站巡检,定期检测集输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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