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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LXT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临夏县人民政府批准,临夏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临夏县***-***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号:该宗地位于临夏县韩集镇双城村,出让面积5.***亩。四址界限:东为华通苑小区,南为临夏县快速通道,西为空地,北为水渠。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绿地率≥***%。出让年限及用途:商业用地***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号:该宗地位于临夏县尹集镇咀头村,出让面积0.***亩。四址界限:东为咀头小学,南为乡道,西为商铺,北为空地。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绿地率≥***%。出让年限及用途:商业用地***年。地上建筑物:***.***㎡。起始价:****(包含地上建筑物价值****),加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资格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本次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公开出让文件并按照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同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一)以拍卖方式出让的
1、申请报名时间:***年7月***日至***年8月***日***:***
2、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8月***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年8月***日***:***
(二)以挂牌方式出让的
1、申请报名时间:***年7月***日至***年8月***日***:***
2、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8月***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年8月***日***:***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到3家(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年8月***日下午***:***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按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限时竞价,通过络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报价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竞价期限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年8月***日***:***
2、拍卖会地点:****(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时间:***年8月***日9时至***年8月***日***:***
2、挂牌报价地点:****
3、挂牌出让会时间:***年8月***日***:***
4、挂牌出让会地点:****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筑物退线要求:以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出让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 在网上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此次临夏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代理。
九、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临夏分行
账 号:*** *** *** *** ***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十、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临夏县自然资源局
杨自明:****
代理公司:****
靳俊伟:****
临夏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