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 “政务·工程建设审批在线”应用开发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采用邀请招标(邀请供应商)方式进行采购。只有受邀请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此项目投标(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价格类型:总价 专业领域:技术咨询服务 )
|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 元 | 1(件) | ***,***.*** 元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需求书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成交公告公示后***个日历日内提交应用开发方案
(二)交付地点:
****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四)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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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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