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建筑市场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公告> 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各县(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财政局、东临新区财金局,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精神,提升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年3月1日起,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随意弃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二、各有关单位要对目前收取的保证金进行全面梳理,对应当及时退还的保证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退还保证金工作原则上不晚于***年4月***日。对于历年留存在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各种原因未退还的保证金,应在***年底前退付完毕。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及时退还保证金,并不得向供应商变相收取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费用,一旦发现有违规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抚州市财政局

***年2月***日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6 建筑市场招标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