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党群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区房管所等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同意以下1户家庭购买南光凤凰居锦绣和园人才住房,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年5月3日前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 ***年4月***日序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关系人才层次最大可申购面积(㎡)申购项目1王日升*******申请人G类***南光凤凰居锦绣和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