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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国让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玉门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P***-***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玉门市玉布路北侧、玉昌线东侧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投资强度 | 土地用途明细 | 商服用地 | |
保证金: | ****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应具有良好资信,在玉门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记录的,以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禁止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取得不存在上述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年7月***日至***年8月*******提出竞买申请并领取出让文件,并于***年7月***日至***年8月***日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拍卖出让的为***年8月***日***时***分,以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8月***日***时***分前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门市分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营业部
银行账号:***********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及时间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年8月***日9:***时;
2、拍卖地点:****(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
2、挂牌及报价地点:****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在网络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的,责任自负。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门市分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
(四)宗地经竞买成交后,须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相关用地指标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本公告解释****。
七、联系方式
1.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