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同进村)广武地质队南侧(略)圈舍、库房、生活住房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的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略)/h.fztkkzvCZ**,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同进村)广武地质队南侧(略)圈舍、库房、生活住房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 |||||
标的所有权人 | (略) | |||||
产权证号 | 无 | |||||
表1 | ||||||
项目 | 房号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总层数/ 所在层 | 房屋 | 建成年代(年) |
建筑物 | 房屋1号 | **.** | 库房 | 1/1 | 彩钢 | ** |
房屋2号 | **.6 | 门房 | 1/1 | 砖混 | ** | |
房屋3号 | **.** | 生活住房 | 1/1 | 砖混 | ** | |
房屋4号 | **.** | 库房 | 1/1 | 彩钢 | ** | |
房屋5号 | **.** | 生活住房 | 1/1 | 砖混 | ** | |
房屋6号 | **.** | 生活住房 | 1/1 | 砖混 | ** | |
房屋7号 | 9.** | 磅房 | 1/1 | 砖混简易 | ** | |
房屋**号 | **.** | 生活住房 | 1/1 | 砖混 | ** | |
房屋**号 | **.** | 生活住房 | 1/1 | 砖混 | ** | |
房屋**号 | **.** | 生活住房 | 1/1 | 砖混 | ** | |
表2 | ||||||
项目 | 房号 | 建筑面积(㎡) | 圈舍编号 | 总层数/ 所在层 | 结构 | 投入使用 日期(年) |
构筑物(圈舍、棚) | 房屋8号 | **.** | 草料精加工场 | 1/1 | 轻钢棚 | ** |
房屋9号 | **.** | F1(母子运动场)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B1、E1(驴妈妈产房)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E2、E3(驴妈妈产房)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C2(驴妈妈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C1、C3(驴妈妈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C4(驴妈妈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C5(驴妈妈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C7、G2(驴妈妈、 驴宝宝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C6、G1(驴妈妈、 驴宝宝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G3、G5(驴宝宝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G4、G6(驴宝宝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G8、G**(驴宝宝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G7、G9(驴宝宝驴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羊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羊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房屋**号 | **.** | 圈舍 | 1/1 | 砖混轻钢 | ** | |
表3 |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
硬化地面 | **.** | ㎡ | 混凝土硬化地面、场地 | |||
铁艺围墙 | **.** | m | ------ | |||
砖围墙 | **.** | m | ------ |
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
特别提示:该拍卖标的现由所有权人亲属看管。圈舍、库房、生活住房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均由所有权人自建,属于租赁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土地利用方式为租赁,(略)享有租赁权,租赁面积为**亩,租期自**年4月**日起至**年4月**日止,租金每亩(略),**年共计(略),租金自**年起至今未缴纳。土地租赁到期后,可续租。
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
(一)标的位置:
该拍卖标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同进村)广武地质队南侧,距广武中心小学约2公里,其所在厂区整体四至:东临耕地,南临村道,西临耕地,北临空地(广武中心路)。临近广武中心路,东距**国道约2公里,道路等级为乡道,距国道较近,周边2公里范围设有城乡客运站,距乌玛高速青铜峡西入口约5公里,距青铜峡火车站约**公里,交通状况能基本满足农业养殖加工业。所在区域内通路、通电、通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周边2公里范围有广武中心小学、青铜峡交警大队广武巡逻中队、中石油加油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程度一般。所在区域均为农业种植业及设施农业,存在零星小微加工产业,产业聚集度一般。所在区域为农业种植区及农村居民住宅区,周围空气质量较好,地下水及饮用水均无污染,周边无较大噪声污染,也无辐射、固体废物等污染,周围建筑物规划较整齐,视野开阔,且无其他视觉影响,自然环境较好;周围生活垃圾集中封闭收集,卫生清扫较及时,卫生环境较清洁。所在区域为农业种植及农村居民区,人口数量及密度一般,人口素质较好,人文环境较好,周围治安状况较好。
(二)标的基本情况:
该标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同进村)广武地质队南侧。建筑物及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建筑物建筑面积为**.**㎡,为生活住房、库房、磅房;构筑物建筑面积为**.**,为**幢养殖圈舍及1幢棚。总层数均为1层,所在层均为1层,沿道路南北向布局(其中**号房为东西向布局)。建筑物序号:房屋1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彩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库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三面为单层彩钢板墙体,一面墙体为砖围墙,层高净高约为 3.1米,进户门为彩钢板平推门,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型材屋架,单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七成新,属基本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2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门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面一面贴外墙砖,其余墙面刷涂料,层高净高约为2.6米,进户门为铁艺门,塑钢窗,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为乳胶漆,型钢屋架,双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3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生活住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面一面贴外墙砖,其余墙面刷涂料,层高净高约为2.6米,进户门为铁艺门,塑钢窗,室内未进入,通过窗户观察: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为乳胶漆,型钢屋架,双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有供电、供水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4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彩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库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为1.4米高砖砌墙,以上墙体为单层彩钢板,层高净高约为 3.1米,进户门为彩钢板推拉门,水泥地面,轻钢型材屋架,单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七成新,属基本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5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生活用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面水泥抹灰,层高净高约为2.6米,进户门为铁艺门,塑钢窗,室内未进入,通过窗户观察: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为乳胶漆,型钢屋架,双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七五成新,属基本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供水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6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生活用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面一面贴外墙砖,其余墙面刷涂料,层高净高约为2.6米,进户门为铁艺门,塑钢窗,室内未进入,通过窗户观察: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为乳胶漆,型钢屋架,双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有供电、供水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7号建筑面积为9.**㎡,结构为砖混(简易房),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磅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面水泥抹灰,层高净高约为2.4米,进户门为铁艺门,塑钢窗,室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为水泥抹灰,双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六成新,属基本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生活用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面水泥抹灰,层高净高约为2.6米,进户门为铁艺门,塑钢窗;室内地面水泥地面,墙面为乳胶漆,型钢屋架,双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七成新,属基本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生活用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面水泥抹灰,层高净高约为2.6米,进户门为铁艺门,塑钢窗,室内地面水泥地面,墙面为乳胶漆,型钢屋架,双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七成新,属基本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生活用房,现状及维护状况建筑物外墙面水泥抹灰,层高净高约为2.6米,进户门为铁艺门,塑钢窗,室内地面水泥地面,墙面为乳胶漆,型钢屋架,双层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七成新,属基本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空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构筑物(圈舍、棚)序号:房屋8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轻钢棚,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草料加工场,现状及维护状况整体为轻钢棚,建筑物一面墙体为围墙,一面为相邻建筑物界墙,西侧无围护,层高净高约为3.2米,地面为水泥地面,型钢及圆钢屋架,彩钢板屋面,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七成新,属完好房,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9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F1(母子运动场),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单列式驴舍,一侧外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B1、E1(驴妈妈产房),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背靠式双列式驴舍,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5米,分割为多间驴舍,圈舍分割墙体为砖砌墙体,墙高约为1.4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活动区域为覆土,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E2、E3(驴妈妈产房),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背靠式双列式驴舍,设置砖混结构看护房一间,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分割为多间驴舍,圈舍分割墙体为砖砌墙体,墙高约为1.4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活动区域为覆土,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C2(驴妈妈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单列式驴舍,一侧外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局部无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C1、C3(驴妈妈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背靠式双列式驴舍,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分割为多间驴舍,圈舍分割墙体为砖砌墙体,墙高约为1.4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活动区域为覆土,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C4(驴妈妈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单列式驴舍,一侧外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C5(驴妈妈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单列式驴舍,一侧外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C7、G2(驴妈妈、驴宝宝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双式驴舍,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C6、G1(驴妈妈、驴宝宝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双式驴舍,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G3、G5(驴宝宝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双式驴舍,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G4、G6(驴宝宝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双式驴舍,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局部彩钢板屋面及屋架存在损坏,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六五成新,属基本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较差;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G8、G**(驴宝宝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双式驴舍,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G7、G9(驴宝宝驴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双式驴舍,共用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羊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单列式羊舍,一侧外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羊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单列式羊舍,一侧外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房屋**号建筑面积为**.**㎡,结构为砖混轻钢,总层数及所在层数1/1,现状用途为圈舍,现状及维护状况现状为单列式驴舍,一侧外纵墙体及山墙均为砖砌墙,层高净高约为2.6米,圈舍内部分地面为水泥地面,轻钢屋架,彩钢板屋面,设置铁艺防护栏,主体结构稳定,无沉降现象,成新率约为八成新,属完好房,室内仅有供电设施,目前闲置,使用状况一般,维护状况一般。硬化地面**.**㎡,规格为混凝土地坪,现状主要为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南北、东西向道路及部分硬化场地,局部场地及路面存在轻微破损,整体维护状况较好;铁艺围墙**.**m,规格为铁艺围墙,现状砖砌基础,铁艺围墙,墙高约为1.8m,部分基础破损,维护状况一般;砖围墙**.**m,规格为砖围墙,现状砌围墙,**墙,墙高约为2.4m,维护状况较好。
土地基本状况:该标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同进村)广武地质队南侧。所在宗地具体四至:东临耕地,南临村道,西临耕地,北临空地(广武中心路),因其属于养殖业设施用地,故容积率不详,所在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的威胁。宗地外“四通”(通上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五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
(三)标的权益状况描述
1、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
根据提供的《(略)养殖项目用地租赁协议》记载,土地利用方式租赁,出租人(甲方)为青铜峡镇人民政府,坐落于青铜峡镇广武地质队南侧,用途为发展养殖业项目,承租人(乙方)为(略),租赁面积为**亩,租期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租期为**年,每亩(略),**年共计租金为(略),截至价值时点,剩余租约期限为1.**年;根据提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回函)记载:土地属于青铜峡镇同进村集体所有,土地到期后将该土地用于租赁发展村集体。
2、权益状况
坐落于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同进村)广武地质队南侧,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系(略)建设的塞上云端牧场药驴产业园项目库房、生活住房、驴舍、围墙、硬化地面道路,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
3、他项权利状况
⑴抵押、查封及租赁情况
①抵押情况:均由(略)自建,因此无法查询相关抵押情况,故其抵押情况不详。
②查封情况:拍卖标的已被查封。
③租赁情况:根据现场勘查该拍卖标的现未租赁。
(2)使用管制
由于拍卖标的系租赁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租赁用途为发展养殖业项目,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要按照《(略)养殖项目用地租赁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及遵守合同相关条款。
(3)相邻关系限制
拍卖标的与周围建筑物及道路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无相邻关系的限制。
4、拍卖标的范围
本次拍卖范围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同进村)广武地质队南侧,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包含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价值及不可分离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价格;不包含土地使用权价格、可移动的家具家电价格、经营权及债权债务等。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8月**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和看房:自**年7月**日9时起至**年8月**日9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八、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未在期限内缴纳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略)青铜峡市支行,账号:(略)0(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略)/
十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宇(略)
宁宇川司评【**】字第**号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略)-(略)
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略)
李女士(略)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