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SC***B***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徽经济开发区(杭埠片区)唐王大道与万佛湖快速路西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4 | ||||
| 投资强度: | ****/公顷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宗地编号: | SC***B***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徽经济开发区(杭埠片区)石兰路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5 | ||||
| 投资强度: | ****/公顷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宗地编号: | SC***B***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徽经济开发区(杭埠片区)胜利大道与海棠路东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7 | ||||
| 投资强度: | ****/公顷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各地块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SC***B***号地块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SC***B***号地块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SC***B***号地块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 2.本次出让地块均按“标准地”净地出让,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⑴各地块以“标准地”净地出让, 各地块亩均税收≥****/亩。⑵各标准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按照六发改能评〔***〕***号文件规定执行。⑶各地块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均需参照执行《舒城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 3.各地块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日内到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地块的竞得人须同时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成交款的***%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 4.各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缴纳成交款,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后由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宗地平面界址图范围1个月内交付土地。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动工建设,SC***B(***、***)号地块建设周期均不得超过***个月,SC***B***号地块建设周期不得超过***个月。各地块需在项目竣工后及时申请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各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各地块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5.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附件),申请人可于***年7月***日至***年8月***日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6.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年7月***日至***年8月***日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相关附件,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材料。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其他相关规定。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2家以上(含2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2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竞买人须在***年8月***日上午8时至*******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三份)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8.出让时间和地点 出让时间:***年8月6日至***年8月***日上午***时的工作时间内。 地点:**** 9、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人:**** 毕先生 电话****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先生 电话****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舒城乌龙井分理处;子账号:****0******* 开户行:安徽****;子账号:*********** 开户行:****舒城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舒城支行;子账号:****8 开户行:安徽****舒城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舒城县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舒城支行;子账号:**************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电话:****-****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备注:保证金转账凭证请备注地块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先生|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先生 联系电话:****-****|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舒城支行开户账号:****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