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贵岙源流域生态护岸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QSL**-**号
1.招标条件
青田县贵岙源流域生态护岸工程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国企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招标人为青(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代理机(略),行政监督部门为青田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田县贵岙源流域生态护岸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青田县温溪镇内。主要包括治理河道长度约 5.3km。生态堤岸改造 8.7km;新建及改造堰坝 ** 座,其中新建堰坝 5 座,生态化改造堰坝 6 座,拆除堰坝 1 座;建设巡查道路共计 **.**km,其中新建亲水平台 4.**km,新建栈桥 1.**km,原亲水平台改造3.**km;新建人行桥1座等。建安费(略)。
2.2本次招标范围:青田县贵岙源流域生态护岸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结算资料审核、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略)。
?本次招标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证书但符合《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水利部公告**年第9号)规定的,视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下同)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 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根据文件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三)其他
3.**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略)/);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略)/),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起。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略);CA 锁办理咨询电话:(略)-**、(略)。
4.5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http://lssggzy.(略)/lsweb/)(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5.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略) 5 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 楼 **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5.5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5.6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7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略)/ls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略))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略)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号5楼
联系人:(略) 峰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 (略)
邮 箱:/邮 箱:(略)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略)-(略)发布公告时间: (略)
相关附件下载:招标公告.pdf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