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年加工**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略)年加工**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略)年加工**吨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郑庆平 | |||||
环评机构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略) | ||
建设地点 | 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漩门工业城谢公路1号 | 用 地 | **m2(租赁建筑面积) | |||||
项目概况 | (略)成立于(略),是一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农机配件、紧固件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略),位于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漩门工业城谢公路1号。该公司的主要生产工艺为加热、锻制、抛丸,主要生产设备为冲床、空气锤、压力机、变频感应加(略)的生产能力为年加工**吨汽车配件。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略)位于玉环市芦浦镇漩门工业城谢公路1号,租(略)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东侧为其他工业厂房,南侧为其他工业厂房,西侧为道路和其他工业厂房,北侧为道路和空地。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约**米的小塘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玉环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定期收集后(略)处理。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水喷淋塔喷淋废水); 2、废气:下料粉尘,加热烟尘,石墨调配粉尘、石墨粉尘、抛丸粉尘; 3、固废:废边角料、沉渣、废石墨粉桶、废模具、废布袋、集尘、废钢珠、废润滑油、废机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 4、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玉环市污水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定期收集后(略)处理。 废气:石墨粉尘经过企业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m的排气筒(DA**)排放;抛丸机密闭运行,抛丸粉尘通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m排气筒(DA**)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等。 |
一、公告时间:(**年7月**日 ~ **年7月**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略):E-mail:(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略)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