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7月**日至**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胜利南路**号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四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5日**:**(以实际到账为准),同时申请人须于**年7月**日至**年8月5日**:**(节假日除外),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8月6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为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胜利南路**号),竞价时间为:**年8月6日9:**至**年8月**日**:**。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西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账号:(略)0(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西昌市支行
银行行号:(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三)买受人须在**年9月**日**时**分之前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挂牌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须在**年9月**日前按地块成交价总额的1%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
(四)按照《西昌市财政局关于委托西昌市自然资源(略)罚没构建筑物进行处置的函》(西市财函〔**〕**号)文件要求,地块需带地面建构筑物出让,地面建构筑物评估金额为贰佰叁拾柒万壹仟玖佰肆拾捌元贰角肆分(小写:(略).(略)),土地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后2个工作日内将建构筑物价款缴入西昌市财政局账户(开户账户:(略)0(略))。依据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出具凉山高新区太和片区**U-**-**号地块产业业态要求的函》的要求,凉山高新区太和片区**U**-**号地块用于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五)买受人应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地灾防治和防洪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做好环评相关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西昌市监察委员会)
??????????(略)(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西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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