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项目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企业在投标时,应当提供近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承诺书。(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7.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投标文件(含样品)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7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7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略)(德宏州人民医院)6号楼**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经办部门:德宏州人民医院资产管理部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资产管理部)
(略)(保卫科)
监督部门:德宏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