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柳土交告字[***]***号)
柳土交告字[***]***号 ****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炮团路以南H地块(一期)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并且≤3.*** | 建筑密度(%): | ***.***≤并且≤***.***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并且≤***.***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二类) |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需具有****柳州市公开征集旧城改造土地熟化项目公告项目中同一批次任意一个项目的土地熟化人资格,并具有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土地熟化人资格证明文件。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 联系 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