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7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象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象山县人民法院,https://(略)/**/**?spm=a**w.(略).courtList.**.5b5c1a**WYMZrO,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号5幢1单元**室的不动产。
(一)拍卖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号5幢1单元**室不动产。 |
坐落 |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号,阳光雅苑小区内;该小区东北临永安路,西南临渔港东路,西北临龙德庙路。 |
范围 | 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相关配套设施,但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
规模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场勘查实际用途为住宅。 |
权属 | 权利人为,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略)止。 |
(二)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基本状况:
座落 |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号5幢1单元**室 | |
权属性质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使用权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四至 | 小区四至 | 东北临永安路,西南临渔港东路,西北临龙德庙路。 |
宗地四至 | 东接楼幢;南至内路;西临内路;北临靖南大街。 | |
形状 | 所在宗地形状较规则。 | |
开发程度 | 宗地红线内外均已通水(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已开发完成,地上建筑物已建成,绿化程度一般。 |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略)止 |
2、建筑物基本状况:
坐落 | 象山县石浦镇渔港东路**号5幢1单元**室 | |
建筑规模 | 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 |
用途 | 住宅 | |
建筑结构 | 钢混结构 | |
设施设备 | 供电、上水、下水、通信等设施完备,使用正常。 | |
装饰装修 | 外墙装饰 | 外墙底层贴石材,上部贴小规格墙砖 |
公共装饰 | 花岗岩地面,墙、顶棚刷白 | |
室内装修情况 | 入户防盗门,铝合金窗。白坯。总体维护保养一般(未尽事项以现场勘查照片及视频为证)。 | |
空间布局 | 拍卖对象为套式住宅,一梯二户,南北通透;布局为二房二厅一卫一厨一阳台,北面有一露台;整体空间布局一般。 | |
楼层 | 总层数6层,拍卖对象位于第6层。 | |
层高 | 室内层高约2.9米。 | |
朝向 | 南北朝向(主方向朝南),中间套。 | |
建筑功能 | 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建筑功能情况良好。 | |
外观 | 所在房屋建筑物为套式住宅,建筑外观一般。 | |
新旧程度 | 所在房屋建成年份**年,截止价值时点主体结构房屋质量完好,维修保养情况良好,房屋完损等级为完好房,新旧程度八成新。 |
(三)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1、不动产登记情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审批表》,记载:
权利人 | |||||
坐落 | 石浦镇渔港东路**号1单元**室 |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面积(平方米) | **.**/**.** |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略)止 | ||||
房屋结构 | 钢筋混泥土结构 | 所在层/总层数 | 6/6 | 房屋分摊面积(平方米) | 9.** |
2、他项权利登记情况
拍卖对象房地产已设立抵押、司法查封等限制权利,但根据本次拍卖目的,依据《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房学〔**〕**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拍卖不考虑拍卖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3、目前使用状况
根据现场查勘,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处于空置状态。
综上所述,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无租赁权、抵押他项权利和查封限制权利的影响,其产权清晰。
毛坯,有物业费实际以物业结算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辅工作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悔拍人禁止参拍。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允许竞拍法拍房(规定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6月**日至**年7月**日**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7月**日(**:**-**:**)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略)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略)-(略)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略)(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略)-(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买受人于**年8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略)(略)**),并在**年8月**日**时前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办公室(地址:(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交付;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信息,具体事宜由银行与竞买人自行协商、自己负责,与法院无涉。
按揭贷款业务联系方式:
(略)
(略)(略)(邵逸硕)
(略)(略)(姚瑞洵)
2、工商银行象山支行
(略)(略)
3、象山国民村镇银行
**(略)**(郭爱)
“一键贷”业务联系方式:
(略)
(略)**-**(略)**(翁经理)
2、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略)(略)(张经理)
丁老师(略)、(略);何老师(略)、(略)
杭州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略)(略)(琚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略)**(顾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略)(略)(郭经理)
3、浙商银行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略)(项芬芬)
4、宁波(略)
(略)(略)(孙经理)
5、(略)
(略)(略)(干贤安)
(略)(略)(杨珊群)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略)出具的报告。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略)/markets/paimai/sf-qa-jump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略)-(略)。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略)-(略)(励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年6月**日